伪造票据标签是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票据上的签章无效,并且要对伪造者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被伪造人不承担持票人主张的票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一、票据权利有什么特征
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只有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由于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不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所有人同时占有同一票据,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票据权利。
3、票据权利是二次性权利。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一般的债权只有一次性的权利,而票据权利则为二次性权利,即权利人可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又可在付款请求权受挫时行使追索权。
4、票据权利是特种金钱债权,其标的以票面金额的给付为限。
5、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持票人以票据文义或票据法规证明自己为票据权利人的,票据债务人需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
6、票据权利是单纯的金钱给付请求权。一方面,持票人仅得请求票据债务人给付票面金额,不得为其他请求。另一方面,持票人实现票据权利不负任何对价义务,票据债务人单方负担无对价给付的义务。
7、票据权利与票据一体化。票据权利的行使,以票据提示为唯一必要条件。
-
伪造票据的票据责任是伪造人一人承担吗
424人看过
-
伪造、变造的签章的票据效力
225人看过
-
票据伪造背书与票据伪造
467人看过
-
签章的变造和票据签章的伪造有什么区别
362人看过
-
伪造公司印章罪和伪造票证
107人看过
-
伪造票据和伪造汇票有什么区别
439人看过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
出票人签章伪造票据是否有效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231.对于伪造者这一方来说,虽然发票外观上看不出他们的个人签名,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他们依然需要承担伪造有价值凭证以及相应赔偿等方面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2.而对于被伪造者这一方来说,尽管发票表面上出现了他们的个人签名,但实际上并不是由他们亲自签署的,所以他们并不应该依据发票文字内容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3.鉴于发票行为具备独立性的特点,因此,在伪造的发票上进行真实签名的其他人员也必须要承担起发票责
-
伪造签章转让票据,是否拥有追索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25伪造票据的潜在后果极其严重:首先,伪造者本身并不需要为其所进行的票据行为承担任何形式的票据责任,然而,他们必须要面对其他一系列法律责任的追究。根据国家制定的《票据法》的相关条款(具体包括第103条、第104条以及第107条)所规定的内容来看,伪造者们将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并同时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甚至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这其中,伪造者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侵权赔偿责任,他们需要向那些无辜的善意
-
票据伪造签章转让后,持票人是否具有追索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8伪造票据的风险及其所带来的法律责任非常严重。伪造者不仅需要承担票据行为所带来的民事责任,还需要面对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根据国家制定的《票据法》相关条款,伪造者可能面临刑事和行政处罚,甚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中,伪造者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侵权赔偿责任,他们需要向善意持票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伪造者可以免除票据责任。此外,票据上的真实签名人具有不可推卸的票据义务,并且有权要求伪造者进行赔偿
-
票据出票人签章伪造是否影响其签章的法律效力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11. 对于伪造者而言,尽管发票外观上无法看到其个人签名,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他们仍然需要承担伪造有价值凭证以及相应赔偿等方面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2. 对于被伪造者而言,尽管发票表面上出现了他们的个人签名,但实际上并不是由他们亲自签署的,因此他们不应该依据发票文字内容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鉴于发票行为具有独立性的特点,因此,在伪造的发票上进行真实签名的其他人员也必须要承担起发票责任。至于
-
伪造票据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 伪造票据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票据伪造是不法行为,不能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即不能像真实票据行为那样,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但是,这种不法行为,能够发生票据法上规定的其他效果。 1、伪造人无票据责任,但负其他法律责任。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l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