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25:11 183 人看过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程序如下:

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4、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

5、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6、专家组诊断;

7、委员会鉴定;

8、签发鉴定结论。

一、工伤鉴定要哪些材料

(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四)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一、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的做法如下:

1、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估算赔偿数额;

3、处理赔偿事宜。

二、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总而言之,工伤鉴定要去当地的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经过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申请人达到工伤标准的,申请人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如果双方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进行二次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省级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诊断结果提出鉴定意见。(五)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并向本人核发加盖青海省劳动能力鉴定专用章的《工伤证》。八、办理时限:(一)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自收到单位和个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遇有特殊情况时,最多延长3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自收到因病或非因病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医疗检查后,及时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鉴定申报人。九、争议处理:(一)申请人对州(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
    2023-06-05
    245人看过
  •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一)鉴定范围1.因工(职业病)致残的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省级重新鉴定的;2.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3.受理有关部门(机构)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二)鉴定内容1.劳动能力鉴定;2.护理依赖程度鉴定;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三)鉴定程序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因工(病)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一式4份,并附工伤(职业病)证明件的复印件、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病历等有关资料;非因工伤残或
    2023-04-21
    370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如下: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4.标准依据不同。5.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
    2023-03-30
    29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就是否具备工伤康复资格、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律师补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
    2023-05-06
    289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注意事项
    在申请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的时候应该提交相应地材料。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江苏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当事人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书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确定职工受伤或者患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书面决定。工伤诊疗的有关资料是指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当事人,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报告,包括:1、收到设区的市劳动鉴定结论的具体日期;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具体理由;3、向省申请的具体日期。填写《江苏省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表》:1、基本栏目填全;2、设区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并盖章;3、随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主要病历材料复印件;4、伤者和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其中单位要盖公章
    2023-06-14
    157人看过
  • 乳腺癌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几级
    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看具体情况,若构成伤残,可到相关民政部门办理残疾证,在办理残疾证后,可享受相应补贴。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患重大疾病,企业如何正确处理?企业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员工处理,主要是两个要点:1、医疗期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且,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一般
    2023-06-20
    84人看过
  • 贺州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受理条件有哪些(省级办理)
    一、贺州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受理条件有哪些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职业资格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就可以了。二、贺州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据文号1994年7月5日主席令八届第二十八号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依据文号(劳部发〔1993
    2023-05-18
    268人看过
  • 刑事鉴定结论有哪些种类
    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在我国刑事鉴定中,常用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有:(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其中包括基因鉴定、死因鉴定、伤害鉴定、血型鉴定等。(2)司法精神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3)痕迹鉴定。对与案件有关的指纹、脚印、交通工具印痕、犯罪工具破坏痕迹、弹头及枪支膛线等,与嫌疑人和嫌疑物的相应部位进行对比,作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以确定犯罪人和作案工具等。(4)笔迹鉴定。即运用笔记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
    2023-05-01
    314人看过
  • 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2-28
    132人看过
  • 面对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不满意,如何应对?
    一、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或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不服职业病鉴定结论怎么办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
    2023-07-17
    10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资料?深圳有哪些规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附上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单位盖章的《单位证明》。需要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住院的病志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病志、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1.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将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贴在表上。如果有单位负责,需要压照片并且盖上单位公章。如果是个人申请,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需要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5、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
    2023-11-01
    54人看过
  • 202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1、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特殊伤病情况需额外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要求(1)精神疾病需额外提供由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开具的《医学精神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智能损伤需提供智商、记忆商测定报告。(3)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
    2023-06-11
    36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包含哪些,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3、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等正确处理企业劳动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2、协商为主的解决原则。3、以法律为准则。4、劳动争议预防为主。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改善内部劳资关系:1、立法。2、发挥工会及党组织的作用。3、培训主管人员。4、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5、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二、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
    2023-04-29
    376人看过
  •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多长时间能出来
    60日内安排做鉴定,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中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一、劳动能力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2023-02-17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是指什么,劳动能力分类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劳动能力是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劳动能力分类: ①一般性劳动能力,多指日常所需的劳动能力,包括为自己服务的穿衣、吃饭等和为他人服务的简单体力及脑力劳动; ②职业性劳动能力,是指经过专业训练,具备专门知识的劳动能力(如工程师、教师等); ③有些职业的专长性很强(如歌唱家、钢琴师等),又称为专门的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
    • 劳动能力鉴定中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5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断依据包括以下17个标准: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治疗后有以下情况之一:(1)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3)手足全肌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痪的中度运动障碍.1、长期严重呼吸困难.1、三心功能长期在三级以上。左室射血
    •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费用能报销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是由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详情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8级标准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2
      可以向单位主张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等,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2017劳动能力鉴定七级赔偿标准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其待遇标准按照伤残鉴定等级(一至十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等级伤残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其中七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