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临时变更用工单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4:46:44 347 人看过

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临时变更,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需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涨工资合同重签吗

涨工资后,劳动者与单位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只需要就变更内容签书面协议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调岗不调薪是否属于违法

企业调岗不调薪的行为是否合法,可以从调整行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为依据进行程序性审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属要式法律行为,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岗位的约定条款与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待遇等问题息息相关,是劳动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变更劳动合同时 职工应注意些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调职、调岗、调薪”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常见类型,同样应遵守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不能设立劳务派遣单位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将一个本来完整的劳动关系分割开,不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手续以及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3、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劳务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4、向公司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5、向公司登记机
    2023-08-02
    277人看过
  • 无劳务派遣证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工资赔偿单位是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劳务派遣证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用工单位进行清偿,用人单位清偿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6-14
    294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怎样确定派遣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一、劳务费的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工伤责任范围劳务派遣工伤责任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派遣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员工是在为派遣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派遣公司应根据签订的合同承担应尽的义务。
    2023-06-22
    156人看过
  • 机关单位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转正做任何的规定,因为只有签订了才能转正的说法,劳务派遣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转正。一、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有区别吗1、签订合同有对象不一样: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是与第三方劳务公司。2、福利不一样:合同工是用人单位发放,劳务派遣工是第三方劳务公司发放。3、人事不一样:合同工是属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属第三方劳务。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三、试用期和转正工资一样合法吗在劳动者进入一个单位时,
    2023-04-04
    476人看过
  • 民法典的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劳务派遣各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2023-06-19
    17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是什么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
    一、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求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
    2023-06-14
    39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随时解散?
    不能,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事业单位会被辞退吗劳务派遣事业单位有可能是会被辞退的,但是并不能说是事业单位辞退,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本来就不是和事业单位签的劳动合同,而是和第三方签订而定劳动合同,在劳务派遣中主要有三方关系:用工单位(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你(劳动者);而劳动者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用工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事业单位是有权解除用工关系的,将劳动者退回劳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2023-07-07
    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双方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
    2023-04-10
    169人看过
  •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劳务派遣单位该怎么办?
    如果是用工单位方面原因辞退被派遣员工,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应依照合同约定在被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并积极为员工联系新的用工单位;若是被派遣员工的过失等导致用工单位将其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视情况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2023-02-26
    33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换岗吗,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换岗,需要和劳动派遣单位协商。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支付劳动者报酬,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培训,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等。一、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换岗吗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换岗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换岗。而劳务派遣本身不可以随意的更换工作岗位,因为劳动派遣的工作岗位是劳务派遣合同当中严格明确规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主要是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所做的工作、该工作岗位的要求、在劳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每月劳动报酬的数额以及为其缴纳
    2023-06-04
    11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谁买保险
    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一、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必要签合同吗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而实际工作的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要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不需要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劳务公司工伤赔偿标准劳务工是否能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要看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只是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而属于民事纠纷,只能走民事诉讼流程,主张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责任,除由工伤保险承担的工伤待遇外,其他费用比如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五/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七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如果单位因未缴纳工伤保险而导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则相关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劳务派遣工被辞退没合同如何
    2023-03-18
    277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劳动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三)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问题与劳动者权益维护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发展迅猛,各种劳务派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随之亦出现了一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如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强迫职工置换身份;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再由派遣组织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原来的待遇相差甚远;有的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空出工作岗位后,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其对自有职工应当承担的责任;
    2023-07-27
    151人看过
  • 劳务派遣模式能否规避用人单位责任?
    派遣服务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合作关系,由此,三方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劳动合同与传统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派遣劳动合同中雇佣与使用是相分离的,因此,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问题一、为用工单位困扰的工伤、社保等劳动争议,是否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用工单位启用劳务派遣模式后能否不承担相应责任?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依据派遣协议成立民事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协商确定。因此,无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如何分配其权利义务,该约
    2023-06-10
    417人看过
  • 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
    一、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1、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保险的,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6-04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变更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员工有赔偿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具体要看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变,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派遣不同用工单位,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临时换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2
      可以。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临时变更,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需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用工单位为什么要用劳务派遣工,为什么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用工单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有多种:第一,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解约成本等。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发给工资和缴纳社保外,只需付给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减少用工单位交纳的所得税;使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第二,有些用工单位的业务,季节性很强,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很好的解
    • 用人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单位能否对其所设的劳务派遣单位作出限制措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
      在当前的劳务派遣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有的企业将内设的劳动管理机构又挂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的牌子,将招用的员工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所属企业。于此,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利于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给劳务派遣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自设劳务派
    • 劳务派遣员工起诉用工单位时应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被告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