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权丧失后能否再次获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13:13 207 人看过

遗弃被继承人的受遗赠人导致丧失受遗赠权的,一般不可以恢复。

只有继承权有恢复的可能,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人身保险受益权的丧失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死亡负有过错责任,不一定导致其丧失受益权。过错责任分为故意和过失责任,受益人只有出于故意才会丧失受益权。如果因为过失伤害被保险人的,甚至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按照《刑法》虽然应当承担过失犯罪的责任,但其受益权仍不丧失。比如家长失手打死未成年子女,按照《刑法》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但不丧失作为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的保险金的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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