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二、宁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理时间
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交警分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长江南路277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宁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二)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四)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市所受理)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五)免检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梅山、滨江上牌点也可受理)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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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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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什么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通过核发检验合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严格的管理,保证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并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应当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对于机动车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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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能否以违章行为作为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依据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该条明确规定了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权,在机动车检验行为中,任何单位不得设定附加条件,对于符合检验标准,行政机关应依据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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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未依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20号 2008年11月17日 你院鄂高法[2007]鄂行他字第3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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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保险合同罪的司法解释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7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