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4:02:15 258 人看过

一、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上报材料,现场勘测后,作出预审意见。对需省级预审的,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

二、立项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

三、规划调整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

四、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征用土地。

(一)征地前的公告。国务院28号文件中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现场调查。到被征地村、组,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实地调查,登记造册。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以此拟订、计算具体补偿数额的依据。

(三)征地听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按照《关于印发试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文书格式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999]41号)和《关于印发征地批后实施管理文书参考格式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999]35号)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合理确定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分工,以上工作均由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完成)

(五)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拟定好“一书四方案”后,将相关材料、图纸及有关立项文件等,组成卷宗,报送大厅窗口。窗口负责审核卷宗材料,相关人员现场勘测后,出具审查意见,并代市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草拟用地申请。

(六)窗口工作完成后,报市局办公室,提请会审会。会审通过后,局领导签字、盖章,由窗口负责上报市政府。

(七)市政府审查后,行请示。由科室上报省厅。

(八)经省批复后,由各分局负责,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过程中,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国土资源部门研究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地方案进行修改。重新上报审批。

(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各分局组织实施。将征地补偿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安置途径进行拨付,并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五、供地

(一)批次征收土地完成后,由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并将国有出让(或划拨)的相关材料送达窗口,窗口审核后成卷。

(二)向市政府起草用地请示,初步核定土地出让金等规费。

(三)报市局办公室,提请会审会。会审通过后,通知用地单位缴纳有关费用。

(四)费用交齐后,局领导签字、盖章,由窗口负责上报市政府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民住房建设(新征地)项目审批业务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08年4月10日申报单位:规划业务申报审批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您需持临河区政府出具的《建房权人指标分配证明》及必备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及规划窗口申报登记。2、您陪同市规划设计院测量人员实地踏勘,绘制现状图。3、您将图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4、由市规划局规划管理科组织提交至各级审批委员会审批。5、由市规划局相关科室及局领导对建设项目审批表所列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审核、审签。6、您持相关资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您需持相关资料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至市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8、您需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窗口核费、缴费,办理缴费一卡通。9、办理一书、两证期间,将相应资料交至市规划局档案室存档,由市规划局办公室审核一书、两证审签意见,并盖章。10、您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11、您持《建设工程
    2023-06-08
    153人看过
  • 宅基地算不算新增建设用地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宅基地并不属于农用地,而属于建设用地。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一、谁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的使用人是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农村居民(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非农村
    2023-03-21
    1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有哪些?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
    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
    2023-04-10
    74人看过
  • 新增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
    新增建设用地的含义:1、国土局关于建设用地是有范围控制的,建设用地的范围简称图斑,所以图斑范围内的土地才可以当做建设用地开发;2、图斑外的土地是耕地、林地之类,是不可以开发的,而在耕地范围满足要求,城区和乡镇需要发展所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范围,就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200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简称新增费)的征收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2023-02-21
    173人看过
  • 永嘉县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流程有哪些
    一是明确收件方式。《流程》规定,受理农民个人建房申请,必须由各所(分局)办事窗口统一收件,并要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统一收件的形式能够规范审批申请受理程序,有效杜绝个人建房审批由各个经办人分头受理,个别经办人有件不受理,受理不给收件回执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二是规范办理时限。《流程》对个人建房审批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都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经办人的审批行为,确保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及时得到用地审批。三是优化报批程序。《流程》对申请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报批程序进行了科学优化,要求由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委托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证明等前置手续的办理,改变过去涉土前置审批工作全部由局规划科负责协调办理的方式,减少中介服务机构无法在短时内办理大量报件等现象的发生,从而有力保障农用地报件的报批进度。四是强调主动服务。《流程》要求,各所(分局)必
    2023-06-13
    127人看过
  • 河北省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程序
    为加强国家建设用地管理,严格依法审批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河北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征用、划拨、出让按以下程序、要求进行审批:一、征用、划拨建设用地程序要求:(一)用地单位或个人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以及规划等有关部门意见,向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建设用地书面申请。(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用地需要,与被征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与用地单位签订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并填写国家建设征(拨)用地申请书。(三)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用地合理、手续齐全后,填写国家建设用地审批卡片,按批准权限报批。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按《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四)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协议,并向用地单位划拨土地、签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五)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上报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时应附送以下材料:1.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可
    2023-06-10
    191人看过
  • 怎样进行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1、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3、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信贷经办人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借款人填写的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所提供的资料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申请的贷款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同时还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通过,发放贷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2023-07-24
    467人看过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申报审批有何程序
    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下达变更令,交由驻地监理监督执行。并将变更资料交工程师、合同部存档。如涉及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代表作变更设计图纸。2.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承包商应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具体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1)承包商申请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及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报驻地办审批。2)驻地监理审核驻地监理接到承包商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
    2023-06-15
    242人看过
  • 耕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步骤
    农业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需要以下手续:一、'农转用'审批如果手里有一块农用地,要想用来开发的话,首先就得办理“农转用”审批。“农转用”实行分级审批,逐级上报。省批准权限耕地面积一般在250亩、其他土地在450亩以下的。县里的权限只有100亩左右。超过省权限要报国务院审批。二、农转用批准后政府征用土地,有偿收回农用地土地证。三、土地招拍挂。土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四、拍得土地后,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集体土地征收是否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我国为保护农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外,任何单位和
    2023-07-05
    321人看过
  • 灾后重建用地免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事宜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的规定,为支持地震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地震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减轻灾区经济负担,现就灾后重建用地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地震灾害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的各类安置住房,需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非地震灾害地区为安置地震灾害地区受灾居民新建的各类安置住房,需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也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也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二、地震灾害地区的行政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毁损,需要在原地区进行重新建设或迁至异地(本省、直辖市内)进行重新建设的,需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
    2023-06-10
    397人看过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一等: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二等: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上海:浦东新区三等: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等: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重庆: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江苏:常州市(天宁区新北区钟楼区)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山东:济南市(市
    2023-06-04
    295人看过
  • 湖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预审管理办法
    为确保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预审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2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就土地利用方面有关事宜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的行政措施。第二条用地预审范围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对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有关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章节内容进行预审;2、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评审时,对建议书有关土地利用与资源保护的章节内容进行预审;3、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转为建设用地的批次进行预审。第三条预审权限建设用地预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组织实施。1、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负责同级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
    2023-06-10
    256人看过
  • 贵安新区建设公墓审批办理有哪些前提
    一、办理条件第十三条一、筹建环节申请人申请建立经营性公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全省公墓设置规划;2.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3.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第二十条二、设置批准环节申请领取《贵州省经营性公墓设置批准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按设计要求建有可使用的公墓设施;2.有办公用房、停车场地、公众休闲处所和卫生设施;3.有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通讯、消防、防汛设施;4.经营管理、岗位责任、治安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二、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05-28
    322人看过
  •  房屋建设审批流程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房地产开发活动日益活跃。为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和避免豆腐渣工程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房地产开发流程一般包括:一、开发合同;二、开发经营许可证:取得开发合同后,经房管分局批准后,报市局办理;三、单体工程审查;四、预售许可证;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六、房屋初始登记;七、转让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变得越来越活跃。因为房地产开发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发展,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非常严格。必须办理层层审批手续。这也是为了减少一些豆腐渣工程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一、开发合同;二、开发经营许可证:取得开发合同后。经房管分局批准后,报市局办理;三、单体工程审查;四、预售许可证;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六、房屋初始
    2023-11-24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1、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去年制定的加强土地调控、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政策,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需与国家发改委沟通,项目审批机关还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做出说明。 2、《新增
    • 颁布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程序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1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使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审批程序是:全文●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程序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全文●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提出,经乡(镇)人民
    • 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4
      一、用地户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记表→国土资源所出具初审意见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提请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实地踏勘并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核报批→审批,出具批准书。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需提交以下材料:住宅建设用地申请书;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户口簿。
    • 关于审批建设用地的流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
      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与建设部门建设部门有哪些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如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