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否征收契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4:05 296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是否征收契税

关于如何缴纳征地补偿所得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所得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原因需要整体搬迁的,按照规定的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者相关资产处置收入,以及通过市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市场为准)投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根据搬迁方案,建设完成后恢复原生产经营业务或者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异地多缴税款,将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用于购买、建造与搬迁前性质、用途相同或类似的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置换固定资产),或改良其他固定资产,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安置职工,搬迁、处置的收入可以扣除固定资产,财产置换、改良、技术改造、安置职工等支出的差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置换、改良、技术改造或者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者项目报告的,搬迁收入加上出售各类被拆迁固定资产的收入,扣除各类被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价和处置费用后,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购买、改良的固定资产,其折旧、摊销可按现行税收规定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或者处置收入,自计划搬迁的下一年起五年内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搬迁完成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关于房屋拆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按照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标准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是一种补偿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契税相关文章
  • 矿山征地补偿是否征税
    一、矿山征地补偿是否征税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一样,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矿山征地补偿是不用征税的。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
    2023-05-24
    407人看过
  • 是否征收土地征用补偿
    1、矿山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征税矿山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同,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移民安置补助费、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矿山征地补偿无需征税。土地补偿费为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三。其他被征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地耕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城郊征用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二是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
    2023-05-31
    25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纳税
    个人所得税
    征地补偿款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临时采砂征地补偿需要发票吗征地补偿款不属于应税项目,不需要开发票,在我国
    2023-03-13
    308人看过
  • 土地税契税的征收税率
    依据法律的规定,土地转让的契税税率为3%-5%,由于国内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可能有差异,所以各地对于这部分契税的征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以土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或着税务局的规定为准,但范围一般都在3%-5%。一、现在买房不用交契税了吗现在买房要交契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因为要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就要按照要求来交纳契税。而实际计算购房契税的时候,考虑到房屋的情况不同,如面积大小、性质等等的差异,最终计算出来的契税数额也是不同的。而按照法律中的要求,一般购房契税都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二、房产遗赠协议有效期是多久房产遗赠协议签订后,是永久有效的。1
    2023-04-03
    24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由村委会征收?
    征地补偿款分配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一、农村房屋买卖后拆迁补偿归谁所有农村房屋买卖后拆迁补偿归谁所有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卖给了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本村集体之外的人,则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款原则归原房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无地人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款无
    2023-03-30
    29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要交税
    征地补偿款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2-21
    45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契税
    词条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契税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是否缴纳契税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6
      征收补偿金不缴纳权利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减收或免除权利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土地,房屋用于办公室、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免除征收(二)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宅的,免除征收(三)因不可抗力消除住宅而重新购买住宅的,适当减免或免除征收(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免除权利税的项目。
    • 土地被征收补偿房屋是否征税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5
      房屋因土地征收被拆迁,取得的补偿费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
    • 车库是否征收契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30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时,不征收契税。
    • 以房地产抵押是否征收契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房地产抵押是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关系,它是指债权人或第三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依法将房屋折价抵作价款或者变卖房屋优先得到清偿。 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没有改变土地、房屋权属,因此对房地产抵押行为不缴纳契税。
    • 学校承包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4
      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