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51:14 466 人看过

1、适用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3、申请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A、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C、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D、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E、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否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是否符合要求;

(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是否已签订出让合同,是否已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以划拨、作价入股、出租、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的,是否已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授权;

(4)权属来源材料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预查封,权利人与被执行人一致的,不影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6)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是否已缴清土地价款;依法应当纳税的,是否已完税;

(7)其他审查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哈尔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流程一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三)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应当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五)竣工验收备案证;(六)由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减免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温馨提示】
    2023-05-10
    154人看过
  •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需要。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需经依法登记。一、房产证都没下来的房子能买吗?能买房产证没有下来的房子。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25
    269人看过
  • 杭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划拨+租赁+入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设定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情况:1、印花税5元/本(根据国务院令[1988]第11号);2、如符合相关减免政策,按规定执行;3、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小时,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核对原件);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原件;5、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情况工作联系单原件;6、土地出让金缴款书复印件(核对原件);7、交地协议书原件;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复印件(核对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核对原件);10、涉及成立项目公司的,提交土地出让事项审批意见单复印件(核对原件)、土地
    2023-05-10
    445人看过
  • 能否使用不动产登记公证书代替不动产登记证进行办理?
    可以用,但是现在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并不是必须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无房证明吗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是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的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属证明需要登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后,发放不动产产权证才能证明房屋权利的归属。动产登记证明需要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查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
    2023-07-12
    461人看过
  • 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一)70年居住用地。(二)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应从何时算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作了规定,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计算问题却未明确规定,这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始日期应当确定为自领取或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之日。所谓年限,就是有一个时间期间,那么就会有一个起始时间这样才好计算结束时间,文章中对这一知识点也有所介绍,相信大家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心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有自己的见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8-18
    36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流程是如何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1)乡(镇)村公益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设立的公益组织,在经过依法审批后,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益事业的非农业用地所享有的
    2023-05-03
    317人看过
  • 可以否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起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优化国有土地资产配置,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是指对已批准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利转移、改变用途及他项权利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三条市县(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发改、建设(规划)、财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切实做好协助配合工作。第四条已批准国有建设
    2023-08-18
    408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定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是利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于农用地使用权,是非种植、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是,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土地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保存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契税怎么交契税计税依据为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以及由承受方实际支付的超出合同的全部价款,包括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1、通常情况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价格。实际工作中按照合同成交价、评估价、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摊余基准地价孰高原则确定。2、拍卖价格明显偏低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计税价格。如法院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银行处理到期债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由于强势一方的介入,加之拍卖操作不够规范,其拍卖价格通常大大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大大低于
    2023-07-13
    333人看过
  • 用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如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
    2023-02-23
    41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手续
    1、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1)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行政主管单位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a30日内,持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土地预登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2)其他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接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3)划拨新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被征地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同时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2、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1)受让方应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30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
    2023-04-22
    136人看过
  • 国有土地自建房办不动产登记
    国有土地自建房需要办不动产登记,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处办理。一、赠与房产需要什么手续赠与房产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首先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先达成书面意见,签订房产赠与的合同,双方签字;2、形成赠与合同后,到赠与人住所地或者赠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也可以由不动产地公证处受理;3、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完成房子的交付。二、个人继承房产必须要办理过户手续吗继承房产一定要办理过户。因为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屋产权才属于继承人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三、不动产查询调查证明在哪开1、不动产查询证明一般都需要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大厅窗口找工作人员帮忙开具。2、只要查询人的查询申请符合
    2023-03-30
    208人看过
  • 具体要怎么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1、谁申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
    2023-02-21
    110人看过
  •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向谁申请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必须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必须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还有一类是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按照规定,要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审批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按照规定,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以上
    2023-06-10
    290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基础制度建设有哪些作用
    上海市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上海市已经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与此同时,湖北武汉、江西南昌等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也陆续展开。按照中央部署,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布以后,全国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要在2015年基本完成。从2016年开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并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不动产登记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而按照时间表,所余时间已不充裕,因此相关机构需抓紧推进,才能完成这一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使国家更准确的掌握国情,有利于实施有效的社会经济管理。近年由于对国内商品房市场的构成和居民住房实情缺乏一本“明细账”,一些城市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政府主办的保障房,都出现了供需失衡的状况,商品房库存积压成为目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另一个重要功能是
    2023-05-05
    6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登记不动产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农村村民依法批准使用的住宅等用地,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 农村土地使用权未经确权登记可以用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建设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
      不可以:未经批准,不能将承包的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与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已经进行了确权登记,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
    • 建设用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4
      集体土地有两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而集体建设用地则包括农民宅基地、集体公益性用地(如村集体管理用房、养老设施、道路等),以及村办工厂等用地。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
    • 建设用地使用权备案登记表怎么申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5
      办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内容包括:(1)申请出让的宗地位置及面积,即坐落、四至、土地面积;(2)申请出让宗地的权属现状(即现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物现状;(3)申请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包括文件依据及规划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4)已取得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主要有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征地、划拨的文件等;(5)开发建设计划情况,包括投资
    •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登记如何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5
      1、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