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
一、变更合同有哪些条件?
变更合同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存在原先已经生效的合同关系;
2、必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3、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4、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二、买卖合同的变更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发生变化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三、合同变更能否改
可以改。双方协商一直即可。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
-
合同变更后的补偿方式
142人看过
-
工程变更后合同价额的定额方式是什么?
344人看过
-
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94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有什么?
297人看过
-
变更合同价款的限制中的调整的方式是什么
233人看过
-
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变更
350人看过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
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方式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怎么变更合同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二、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合同的变更有以下几种: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
-
变更合同价款用什么方式算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
-
劳动合同的更改用什么方式,比如变更劳动合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0劳动合同变更程序:1。用人单位书面要求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因和内容;2。在一定期限内协商;3。签署变更协议,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该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
变更合同价款的限制中的调整和方式是什么,确认方式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