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世死亡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1:40:07 235 人看过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股权继承不同于一般财产性遗产的继承,有其独特性,即股权继承既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于股权继承必然发生股东变更,因此,股权继

承要符合《公司法》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2、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愿意成为公司股东,则须征求公司除死亡股东之外其他全部股

东的意见,若有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则死亡股东继承人依法取得公司股东资格;若有半数以上

股东不同意死亡股东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则不同意的股东须购买死亡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死亡股东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

3、如果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公司股东,而公司其他股东愿意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则死亡股东的继承人可以将死亡股东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如果非公司股东的其他人愿

意受让该股权,在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也可将该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4、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股东死亡后的股权继承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鉴于有限

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质,该规定应为有效,并应当得到遵守。但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无偿收回,或者股权由公司其他股东无偿受让等,这样的规定当属无效。因

为《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是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继承问题,公司章程也只能就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如何处理作出规定,也就是说,这里所应解决的问题是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股权的财产性权利是不能被公司章程所剥夺的。如果公司章程规

定了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无偿收回,或者股权由公司其他股东无偿受让等,这样的规定侵害了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当属无效。

一、召开股东大会要满足什么条件?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责任有限公司股东是谁?
    责任有限公司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即公司的原始股东。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应当在五十个以下,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责任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啥区别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2023-08-08
    71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死了他的股权如何去处置
    有限公司股东死了该股东的股权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1)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则需要按照继承人所确定的具体价款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2)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
    2023-04-02
    483人看过
  • 股东责任:有限公司的责任界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特定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一人有限公司为例,如果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又比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
    2023-07-01
    438人看过
  • 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责任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程序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履行出资义务的程序(适用于实际缴纳期间)(1)全体股东签订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书,约定出资额度、出资期限和出资形式(构成),股东应对出资形式的财产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023-07-07
    455人看过
  • 家人去世后股东死亡股权不见了怎么办
    无论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一、公司股权变更有哪些流程呢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具体如下:1、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转让与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评估、验资;4、股权转让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数额、价格、程序、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7、召开新股东会议;8、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注销原股东名册,在股东名册中记录新股东相关信息,相应修
    2023-03-21
    191人看过
  • 公司股东去世后股权怎么继承
    股东去世后股权的继承方式:1、一般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由其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股东资格;2、若是没有上述协议的,则由父母、子女、配偶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一、各种继承顺序与方式各种继承方式的顺序具体如下:1、如果确认被继承人订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2、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继承遗产有哪些方式,可以分成多少种类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方式有两种:一、遗嘱继承,包括遗赠。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作为遗产继承人。遗赠,是将个人财
    2023-06-23
    373人看过
  • 公司股东死亡怎么办理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死亡的,则由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或继承股权利益,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可;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则去世股东的股份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
    2024-05-13
    343人看过
  • 公司股东死亡了公司怎么办
    公司股东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股东死后股东资格的处理有特殊规定,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确定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股东资格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股权继承的权利,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按照约定执行。但仍应当将股
    2023-04-02
    379人看过
  • 公司被吊销股东责任怎么处理
    公司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吊销的,股东是公司犯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公司废业股东投资款怎么处理公司废业是指公司注销,而公司在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股东投资款是公司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清偿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
    2023-07-27
    466人看过
  • 股东去世债务怎么处理呢
    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时,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没有比例或不符合分立法定程序的,按照从原企业分得的财产比例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一、企业分立的程序是什么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与公司合并一样,分立也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二、公司分立有什么基本方式公司分立有以下基本方式:1、新设分立。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除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2、派生分立。也就是说,原公司的法律主体仍然存在,但其部分业务被划分为另一家
    2023-04-12
    27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清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二)公司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人资两合;股份有限公司:资合公司。(三)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限于2人之上50人之下;股份有限公司:人数没有上限,发起人规定是2-200人。(四)认缴股份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各个股东所认购的股份比例通常由股东们相互协商而定,而且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由股东一次认缴。之后,由公司向其出具股份证书,以证明其在公司内部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风险比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由公司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并不得少于总资产的35%.剩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五)出资转让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能自由转让,不能像股
    2023-08-17
    475人看过
  • 怎么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
    认定方式如下:1.传统理论认为,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2.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在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人,不具有股东的资格;3.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力,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4.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必然要给予股东一定的凭证,有限责任公司表现为出资证书,股份有限公司则表现为股票。一、有限合伙基金做股东可以吗是可以的;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是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
    2023-03-26
    18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什么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一、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所以才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股东出资和企业经营期间的取得的资产构成,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了规定,这条规定包括两层意思:第一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二、上市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哪些股东是属于公司的出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来
    2023-04-03
    39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区别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与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公司,构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基础的是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的人生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权与所持股份相一致,一股一权,数股数权第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则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机关的批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第二,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第三,封闭性既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人第四,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第五,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第六,组织机构
    2023-06-09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个问题股东去世公司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公司法》规定,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
    •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后股权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7
      首先,要看公司章程的约定,对公司股继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有约定的,要按照约定的办理。 其次,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约定的,就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再次,法定代表人已经去世,他在世时无权就其去世后的权利行使对你进行委托。 第四,公司董事会无权就已经去世的股东强制退出公司。 第五,公司股东有权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就去世股东的问题作出决议: 同意由其继承人继承股份的,则该继承人可以成为公司新股东,不同意的
    • 股东去世公司要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2
      根据《公司法》规定,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能被继承?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26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 例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还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遗产的继承顺序为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死亡公司怎样注销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司法人代表着公司,且需要为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法人去世公司注销应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