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和竞业禁止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25:37 124 人看过

竞业禁止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

竞业禁止,也称为竞业禁止回避和竞业禁止回避,是雇主为保护雇员商业秘密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在业务竞争对手中兼职

限制和禁止员工在辞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且具有竞争或其他利益的其他业务单位工作;不得从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雇主处获得兼职或雇佣;不得生产与原单位竞争的类似产品或经营与原单位竞争的类似业务

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所有权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即:,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固定期限内不得复制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任职,不得与原单位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期限由双方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两年。竞业禁止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延迟生效条款,即在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约束力终止后,该条款生效。

竞业禁止的性质不同于竞业禁止。》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公司法》第148条规定:“(5)未经股东会或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寻找属于公司的商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权利。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雇主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工人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竞业禁止是雇主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规定的义务。双方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属于合同的定义

限制的对象不同

竞业禁止的对象是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的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上述人员根据不同的法律与雇主有劳动关系

竞业禁止义务基于《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etc

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同

竞业禁止是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他的任期内,他必须始终遵守这一原则。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同意,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单位相同的业务。竞业禁止义务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密切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超过2年。因此,除劳动合同期限外,竞业限制可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两年内达成协议,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竞业限制应承担不同的违约法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限制规定,因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信托义务,实施非法竞业禁止行为,并且竞业禁止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除了应向公司支付的收入之外,还存在因果关系,他们还应赔偿公司因竞业禁止而造成的损失。

关于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如果工人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或者约定的保密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他应赔偿公司的损失

竞业禁止和竞业禁止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雇主必须在竞业禁止期内每月向雇员提供经济补偿。这应该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体现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原则。此外,本条还规定,如果工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这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的附带义务。因此,公司不会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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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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