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未登记是否是股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13:45 129 人看过

股权未登记不是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四、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

五、知情权。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八、决议撤销权。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二、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吗

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但保护有限。隐名股东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只在公司内部对所有股东有约束力,不能在公司对外民事活动中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或者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编号。

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隐名股东是指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以规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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