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的对象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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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禁止的对象不应是企业的所有员工,如果不论是否知悉商业秘密,不分青红皂白将企业所有员工均列为竞业禁止的人员,显然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会损害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而且只有企业中处于相当层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才有可能接触、知悉、掌握有相当价值的商业秘密,才可能会损害企业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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