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9 16:30:45 104 人看过

一、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条件

《草种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进出口草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二)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三)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

三、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材料

1.《进(出)口草种审批表》

2.《草种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

3.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证明材料

4.引进草品种的国外审定证书或品种登记名录

四、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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