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留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自留地是集体统一管理、统一划分的,自留地和承包地不同,不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其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本村集体的成员使用,但是依法应当签订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二、使用权取得的法律手续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三、自留地的使用权能否抵偿债务
自留地的使用权不能抵偿债务。但是自留地产生的收益可以用来抵偿债务。
没收的财产可否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部分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有些犯罪分子在被处以没收财产的处罚以前欠有他人的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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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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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自留地是集体统一管理、统一划分的,自留地和承包地不同,不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其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本村集体的成员使用,但是依法应当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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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非法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办理手续私自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论改不改变土地用途,所取得的土地均视为非法占地。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政府征地时不考虑取得成本;改变用途的,将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的,以非法占地论处。只要是非法占地,不论占用了多长时间,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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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私自转让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4不可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凡是未按照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都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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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3不可以。凡是未按照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都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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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使用权如何转让?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0自留地是集体统一管理、统一划分的,自留地和承包地不同,不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其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本村集体的成员使用,但是依法应当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