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借出了款项,双方达成了要约和承诺,由借款人收到款项并出具借据,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对于未约定(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可以凭借据随时主张权利,但要给义务人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
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借出了款项,双方达成了要约和承诺,由借款人收到款项并出具借据,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对于未约定(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可以凭借据随时主张权利,但要给义务人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义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义务。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时,其诉讼时效则从拒绝之日开始算。
欠据则不是一种合同关系。所谓“欠”,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双方才达成的合意和妥协,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同意和接受债务人出具欠据,可以说是债权人的下下之策和无奈之举。此时,债权人应该意识到其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为欠据毕竟不是现金,即便是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据,也说不准届时一定就能兑现。欠款本来是债务人应该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不给付或不能及时给付债权人后,债务人才向债权人出具欠据,对此,无论从逻辑上或情理上讲,均可认定债权人的权利已经遭致了侵害。因此,由其引发的债权请求权,其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从书写欠据之日开始起算。由此可以推定,对于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据,债权人也可以在还欠款之日到来之前向法院主张权利,而不必等到还欠款日期到来之时或之后。最高法院于1994年3月6日作出的法复(1994)3号《关于债务人因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要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2年)”,其规定的本意亦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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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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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与欠据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诉讼时效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0《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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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与欠据在法律上是应该如何规定诉讼时效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21、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据和欠据,应该按照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三年。 2、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据,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3、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据,在债务人出具欠据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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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与欠据的诉讼时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现在这个借据与欠据的诉讼时效的,一般是借据与欠据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据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据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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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据与借据的区别诉讼时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9欠据与借据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1、借据: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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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借据与欠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现在这个借据与欠据的诉讼时效的,一般是借据与欠据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据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据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