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由谁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44:43 358 人看过

行政复议案件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一、民告官属于什么诉讼

民告官,在法律上就属于行政诉讼。要了解行政诉讼,首先要了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有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之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的两种主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4.行政案件的审理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二、建设风力发电站,要求签订自愿放弃土地协议

不合法。村民可以拒绝签订这些协议,并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权益。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具体的行政复议程序为:

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三、行政复议的流程怎么走

行政复议流程有:

一、申请。

(一)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一)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二)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三)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四)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五)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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