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损益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52:06 297 人看过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保险责任赔偿和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是应当扣除侵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赔偿的同等项目的费用。例如,在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工伤医疗费受害方只能向一方索要,不能重复取得。

一、交通事故要赔律师费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纠纷案件中,如果请求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如果保险公司是被告的,并败诉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双方是谁负责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同时发生机动车事故时,,在上下班的路上,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人受到工伤,第三人因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和工伤需要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民事损害赔偿属于私人救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可以向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求工伤鉴定,受害人员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确定的劳动能力险待遇。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受害者本人或近亲,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可以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除工伤保险待遇外,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也应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受害者还驾驶机动车上下班,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应当适用;如果受害者是
    2023-08-06
    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双倍算工伤吗?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一般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即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请求权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均是合法权利,两种请求权并不冲突、排斥,而是属于并列并存的关系,人身损害应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一、代位追偿权是指什么?代位追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在赔偿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权。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时,投保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后者,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则获得对责任人的追偿权。代位追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对保险标的物造成损害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获得了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获得了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工伤有没有精神伤残抚慰金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劳动关
    2023-06-21
    38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混合赔偿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2023-06-05
    13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交通损失赔偿是双赔的意思吗
    在未重合的部分内,受害人能同时主张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等重合的部分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一、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员工要属于非自身的主要原因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该员工承担的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往往在认定该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时,社保机关还会综合考虑交通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否位于该员工上下班路段中间的合理线路中,同时会考虑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时间是不是属于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也就是说,只有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线路上、合理的时间内,发生了属于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2023-06-29
    141人看过
  •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与赔偿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
    2023-07-08
    4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取得?
    案情介绍:现在都说车祸猛于虎,每天的新闻都在报导什么地方又出车祸了,但因为在身边很少看到,所以也觉得它离我们很远,但就在大家都兴高采烈的计划五.一出游时,却传来了不幸的消息。一位同事在下班的途中,被一俩抢客的出租车撞伤,导致腿和手都骨折。在与肇事司机协商赔偿的同时,这位受害者听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据此,就向公司的人事部门报告,希望人事部门给予申请工伤,但人事的经理却说,在享有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不可以再享受工伤的双重赔偿,对于人事部门的说法是否正确呢?笔者进行以下的分析:争议焦点:交通事赔偿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取得?1、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2、根
    2023-06-05
    1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身体损伤与赔偿要求
    交通事故的所有赔偿都是由肇事者进行负责的,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受害者认为自己达到了残疾标准的话,可以前往残疾鉴定中心做相关的鉴定,如果达到残疾标准的话可以获得每月的残疾补助金,是由国家来进行补贴的。交通事故多处骶骨骨折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骶骨骨折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04
    3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神经损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神经损伤鉴定规定是在治疗期限已经完成之后的30天内,需要提出这样的一种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主要还是考虑到病人的一个身体方面的状况,而这种身体的情况鉴定的话,是有助于后期的一个赔偿问题解决的。交通事故脑神经损伤恢复需要看具体的伤情和医生的治疗大,而做鉴定一般是在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1)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因疾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2)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序的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可能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可能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而定。(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
    2023-02-19
    4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流程与相关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索赔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程序:可以单独起诉各方,也可以共同起诉各方。劳动者可以肇事者与用人单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别起诉。由法院立案审查,然后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开庭审理,最后进行判决。当然,如果在诉讼中三方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调解结案。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双重赔偿除医疗费用外,其他的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
    2023-07-20
    3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工伤认定吗,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工伤认定吗员工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属于工伤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
    2023-04-19
    123人看过
  • 工伤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竟合项目有什么?
    部分省市工伤和第三人侵权只能进行补差(上海、四川)。工伤赔偿项目包括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参考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2、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十、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
    2023-02-04
    295人看过
  • 双赔工伤交通事故的答复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依据民事法律法规来主
    2023-07-08
    9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及赔付规定:交通事故受伤者的权益保障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
    2023-07-12
    106人看过
  • 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关系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出来后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伤残鉴定结果多久能出职工发
    2023-07-06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般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你只能二者选一,你选择了工伤赔偿则交通事故赔偿由工作单位代为行使,如果你选择交通事故赔偿则单位不负责任,我建议这种情况你最好选择工伤,因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不一定有赔偿能力。我国《关于最法的关于人身损害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
    • 交通事故工伤要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与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
      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伤害、或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则构成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重合。一、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受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是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与其职业活动有关;三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二、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根据《
    • 工伤与交通意外双赔偿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等不支持双赔)。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
    •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是工伤双赔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
    •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交通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如何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与人身损害竞合。关于工伤: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关于人身损害: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