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21:07 396 人看过

一、玩忽职守犯罪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是特殊主体,因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如果有玩忽职守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会被判处3~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必然是给人民群众或国家已经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也就是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当事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当事人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玩忽职守罪的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1、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玩忽职守罪属于职务犯罪,主要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并非主观故意而由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务责任,存在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国家财产或者利益损失结果,指定的特殊人员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的界限是:一般玩忽职守并没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没有达到重大的程度;对于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不仅具有玩忽职守行为,而且还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
    2023-08-01
    159人看过
  • 从两个忽职守案看玩忽职守罪的构成
    案例1:[熊某某玩忽职守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某乡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聘用为安全管理员,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其职责是负责该乡三个煤矿的井下安全和督促整改工作。同年8月,在该乡一煤矿的主平硐煤井的基建过程中,煤矿的负责人擅自决定挖掘北横巷,为以后的采煤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因此,工人在掘进北横巷21天在21M处时,掘穿老空区,大量瓦斯涌出,致使在现场违章作业的工人及前来施救的工人共3人瓦斯中毒窒息死亡。在北横巷挖掘的期间,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曾三次到该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了主平硐煤井的的八字口的瓦斯浓度、南北回风上、下口及风井的安全状况,但是,由于该井的水平南翼回风上山已停工,等待验收,其认为没有工人施工而没有进行检查,故对擅自挖掘北横巷的情况不了解,更未能作出相应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案例2:[汤某玩忽职守案]犯罪嫌疑人汤某受委派驻某煤矿,负责该煤矿的经常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工作。汤某在任职
    2023-06-11
    216人看过
  • 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1.立案标准: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
    2023-07-07
    80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职责范围
    据目前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玩忽职守罪中的职责并不清晰,既无特定职业领域的限制,也无职责的规范表现形式的要求,这使得对于职责的界定完全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当前,刑法学界一般将玩忽职守罪中的职责等同于滥用职权罪中之职权,并进而将其范围理解为“不仅包括法定的职务权限,而且包括根据惯例、基于国情等形成的职务权限”。按此观点,可能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法定职责的范围确定依据何在?我国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如果说,将法定职责中的“法定”理解为“国家规定”,那么地方性法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中规定的职责,能否归入法定的职责范围?其依据和限度又是什么?第二,在职责的法定范围内,除了工作职责外,还存在原则性的职责规定、行业形象规范与职业操守等,这些所谓概括性的职责是否能
    2023-06-11
    253人看过
  • 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不一定构成玩忽职守罪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一些事故案件时,特别是在一些职务存在交叉的案件中,对行为人应以什么罪来定罪处罚较为困难。具体来说就是有时对于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两罪难以区分。笔者认为,有玩忽职守行为的人不一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从两罪的构成特点加以区别。首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首先,本罪的犯罪形式有两种:一是行为人不履行自己职责,即违背职责要求,消极地不实施有关法律要求其必须实施的行为;二是行为人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即违背职责要求,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条件履行自己职责。其次,行为人的玩忽职守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说的重大损失,是
    2023-06-11
    59人看过
  • 玩忽职守责任认定主体是哪些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所谓玩忽职守,是指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2、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理应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履行公职中时刻保持必要的注意,但行为人却持一种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态,对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
    2023-03-28
    262人看过
  • 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一、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的,公司可以开除当事人,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要求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
    2023-04-16
    433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刑法多少条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
    一、玩忽职守罪刑法多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应该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3-20
    424人看过
  • 玩忽职守国企人员可以是主体吗
    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不应当被作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查处,检察机关的做法无论在法律适用,还是在案件管辖等方面都值得商榷◎文《法人》特约撰稿魏大忠近来一些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犯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笔者认为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不应当被作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查处,检察机关的做法无论在法律适用,还是在案件管辖等方面都值得商榷。国企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专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
    2023-03-15
    180人看过
  • 法律对玩忽职守罪如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是多少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最高法律判几年?最高能判七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8-01
    379人看过
  • 刑法第383条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第二个是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第三个是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寻衅滋事量刑一览表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1、一般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处5-10年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3、有催收高利放贷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
    2023-07-17
    158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过失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1)玩忽职守罪过失种类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根据该规定,刑法理论上历来把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由于疏忽大意却没有预见到,以至于发生了严重的后果。过于自信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自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2)玩忽职守罪中疏忽大意的认定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判明行为人对于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是否应当预见,而判明是否应当预见则应从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见义务及预见能力两方面进行考察。预见义务也称注意义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根据法律规定所负有的
    2023-06-11
    79人看过
  • 辅警有玩忽职守罪吗
    辅警有玩忽职守罪。辅警在履行公共职责时,即依法从事公务时,可以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构成来判断,辅警在依法从事公务期间有可能出现玩忽职守的行为。一、如何界定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罪工作失误和玩忽职守罪的界定:(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
    2023-04-11
    496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
    一、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一)玩忽职守罪的客体要件玩忽职守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职务上的注意义务,滥用职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必然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秩序,不仅会损害、破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严肃性,而且还会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二)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要件玩忽职守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纪律,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
    2023-03-28
    6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认定依据,玩忽职守罪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2
      以忽职守罪认定: (一)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要注意把握职务侵占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但是,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点不同。工作失误,行为者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的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 (2)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具体政策界限不清楚,管理有缺点,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差,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
      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其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侵犯职务罪的定义、量刑】国家机关职员滥用职权或侵犯职务,造成
    •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6
      根据我国刑法一、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
    • 保安玩忽职守了是否涉嫌玩忽职守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4
      保安玩忽职守不涉嫌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玩忽职守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