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侵占罪与其他罪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7:10:43 122 人看过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3、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一、侵占罪和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如下:

1、侵占罪是绝对的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而盗窃罪是公诉案件;

2、盗窃罪是将别人占有或者所有的财物变为自己占有,行为模式是破坏别人的占有,并建立自己的占有;而侵占罪是将自己本来就合法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所有,行为模式仅仅是建立自己的所有。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3、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二、与职务侵占罪容易混淆的概念

1、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2、从主体切入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1)从法律规定寻找直观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可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

A、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

B、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以上人员均是单位正式在册或者在编人员,或有特定的职权、职务,或从事一定具有实际内容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相对而言,盗窃罪只是一般主体,不需要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

(2)从司法实践确立犯罪主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要求行为人与单位存在长期、稳定的人事关系。本辩护人认为职务类犯罪与盗窃罪的在性质方面的根本差别在于,职务类犯罪除了行为人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之外,根本在于他的“渎职性”。这种“渎职”,不要求主体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因为即使是聘任制甚至劳务员工,在单位都有自己负责或者经手的事项,也就是所谓的岗位职责。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产时,除了使单位蒙受经济损失之外,实质是一种“信赖利益的破坏”。

盗窃罪的客观表现是一般主体秘密窃取公私财产,彼此之间没有交集性质的“信赖”,而职务侵占罪的落脚点在于“利用职务之便利”。这种职务上的便利,其实是单位基于对个人的信任所创设出来的。因而从法益角度讲,不仅是侵害了单位公共财产,更是对社会诚信的践踏。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单位工作地提供具有一定工作权利或便利的人员,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本案中,被告人陈述、受害单位的证明,均能证明犯罪嫌疑均系为受害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够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侵占罪和亲告罪有何关系?
    侵占罪属于亲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占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规定处罚。无论侵占罪的数额如何,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部门不予受理。起诉程序是写起诉书,准备证据到法院立案。拒不交还遗失物属于侵占罪吗侵占罪是强制将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拒不交还遗失物,这样的做法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使东西是别人的也不能够占为己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7-03
    285人看过
  • 借他人职权侵占国家财产如何量刑,侵占罪如何认定
    一、借他人职权侵占国家财产如何量刑借他人职权侵占国家财产的,按贪污罪进行处罚,依据侵占的数额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1
    2023-04-19
    477人看过
  •  侵占罪认定及刑罚是多少?如何确定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认定,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侵占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认定,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侵占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认定要素: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侵占罪是指在合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况下,以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侵占罪的法律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客观三个方面。首先,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盗窃罪
    2023-08-30
    467人看过
  • 侵占罪如何认定?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侵占罪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为:进行侦查,如果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司法管辖机关是人民法院不是公安机关。一、刑事诉讼程序主要有哪些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一、刑事诉讼程序——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二、刑事诉讼程序——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三、刑事诉讼程序——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
    2023-04-10
    357人看过
  • 绑架罪如何认定,绑架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如何认定1、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
    2023-05-31
    454人看过
  • 什么叫侵占罪,在实践中是如何认定侵占罪的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侵占罪: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主体为一般主体。3.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一、侵占罪为何公安不立案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提起告诉或者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没有告诉的,则是不会立案的。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且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且对于侵占罪的规定则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进行处罚。侵占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
    2023-04-03
    393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占财产犯罪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侵占罪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
    2023-06-13
    152人看过
  • 侵占罪相关概念:故意犯罪与犯罪故意的关系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种类如下:1、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故意犯罪的概念是什么一、故意犯罪的概念是什么1、故意犯罪的概念指的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有实施法定罪行的故意,具体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意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
    2023-08-09
    229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中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一、对职务侵占罪中的主体如何认定1、职务侵占罪主体的范围特定(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位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前身是公司、企业人员侵占单位财物罪,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企业所有制的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为合理区分公务人员与劳务人员的界限,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刑法将公司、企业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纳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故形成了现在的职务侵占罪。(2)职务侵占罪是特殊主体,其范围包括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法定公务以外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人员。(3)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作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满足一定条件:即能够利用职务便利即对本单位财物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人员,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
    2023-05-03
    483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占罪,侵占罪怎样量刑处罚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二)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
    2023-04-28
    493人看过
  • 侵占罪与非法占有案件的关系是什么
    《刑法》中是没有“非法占有罪”案件这个概念的,我们老百姓平时说的“非法占有罪”案件,实际上就是侵占罪。之所以造成这种名称上的误读,是因为《刑法》对侵占罪的规定中含有“非法占有”这一字眼:《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中规定,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代为
    2023-06-03
    29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二、
    2023-02-19
    318人看过
  • 侵占公司财产罪与股东的关系
    该股东如果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该股东如果不是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属于民事范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追究。职务侵占罪构成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
    2023-06-30
    356人看过
  • 非法侵占罪与800元数额的关系
    800元的数额不能构成非法侵占罪。根据相关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拒不退还的处罚如下:1、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有什么后果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如果有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够判断。销售假药罪的数额标准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2023-07-11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
    •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区别:(1)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2)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3)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与侵占罪的界限, 与侵占罪的区别又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
    • 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量刑标准,侵占罪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
    • 其他单位的职务侵占罪是怎么认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3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单位指的是非国家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