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申诉规定有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11:37 415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有: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

一、申诉是不是有时间限制

刑事诉讼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案件无二年申诉时间的限制。

民事诉讼申诉:申请再审是指案件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民诉法》第179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再审,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应注意的是: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原裁判具备《民诉法》第18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受案人民检察院发现原裁判符合抗诉情形的,应当提请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再审申诉不成功怎么办

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证据,可以继续去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刑事再审被驳回

当申诉被驳回后,可以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发生则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反诉法条?
    (一)《《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民事诉讼法反诉相关规定(一)当事人的权利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二)委托代理人权限和委托事项委托授权书必须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
    2023-08-11
    3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相关法律条款与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新的证据的概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主要证据作为法律概念首次出现在刑诉法律之中。据此,人民检察院按照普通程序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相应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便成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也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有鉴于此,准确界定“主要证据”的概念和范围就是涉及到严肃执法的重要问题了。“主要证据的复印
    2023-07-19
    191人看过
  • 在欠款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规定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第五,此案应当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若另一案件还没有审结的应当中止诉讼。第六,在受理案件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调查事实难以确定的,应当中止诉讼。第七,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应当先将犯罪分子的材料递交给相关公安部门审理,若刑事责任影响到案件的话,应当中止诉讼。什么情形下引起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中华人
    2023-07-19
    12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对民事诉讼案件有异议时,应当在期限时间内及时提出二审。二、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有关于再审的法律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6-06
    3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
    2023-08-05
    43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刑拘的最长期限有哪些规定?
    具体标准是:一、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日;二、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七日;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一、去看守所要走几天批捕程序关进看守所批捕最长期限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在维权中被人打了怎样维权在我国的法律上,刑事拘留有具体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2023-03-27
    3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哪条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
    2023-03-22
    4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11条: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第十九条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
    2023-08-08
    3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违规现象
    一、屡禁不止的非法取证刑讯逼供、强迫自证其罪及其他变相非法取证正是与这些两百年前已有司法思想的背道而驰者,而刑讯逼供及非法取证的一切思想根源就是有罪推定,对于侦查人员而言,既然已经完成了有罪的内心确认,之后定罪索证的过程是否合法已经不再重要,正因为如此才导致对于非法取证的司法人员而言,一旦被公之于众,他们满怀都是不被理解的苦衷,而绝对没有侵犯他人人权和违法之后的悔过。对于非法取证,与其说是一个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的博弈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各种利益博弈的问题。二、有名无实的非法证据排除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三、任性肆意的非法羁押羁押的目的在于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重
    2023-06-19
    317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拘传法律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传的法律条款我国《刑诉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诉法》第119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三、拘传的程序是什
    2023-05-02
    32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对简易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只能在第一审程序中适用,在刑事案件中包括了许多性质不太严重,犯罪事实、情节简单、清楚明了的都适用于一审程序中的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可以很好的解决司法资源匮乏的问题,提高司法效率。第三节简易程序第二百零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零九条【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二百一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2023-04-16
    225人看过
  • 合同中法律诉讼条款有哪些
    合同中诉讼条款主要包括:诉讼条件、起诉地区、诉讼证据保存这三个部分。原告(公民、法人或团体)必须与本案有明确的利害关系,被告人以及要维护的权益明确;诉讼请求详尽,事实真实无虚假,本就达到起诉条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合同的拟定,甲乙双方就达成了合作协议,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宜。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就会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制的方式给予法律上的保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明以下事项。首先,要注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及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住所;第二,诉状中明确写明索要赔偿的请求;第三,所提供的证据要真实、明确。人民法院接收诉状后,会对诉讼事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此案。如果法院驳回诉讼,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另外还要注意,提起诉讼一
    2023-04-12
    42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延期条款具体有哪些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
    2023-06-03
    2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代表人进行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代表人进行诉讼的规定有哪些1、民事诉讼是代表人进行诉讼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2)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3)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五十七条诉
    2023-05-06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08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 刑事诉讼中延期的法律条款,刑事诉讼法延长有哪些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5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因申请回避而无法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根据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 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多少,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
      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三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申诉的要交诉讼费吗,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9
      刑事申诉不需要交诉讼费,因为刑事申诉受理机关不收费。法律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的,如果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关于刑事申诉的要交诉讼费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刑事诉讼中申诉期限有规定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4-30
      刑事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定性,即刑事诉讼法对申诉人进行刑事申诉并没有规定期限,不管一个案件经过处理后经过多长时间,申诉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且只要刑事申诉是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受理,不得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九条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