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坐法院裁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9:02:13 215 人看过

拆迁纠纷行政官司一般不可以异地提起诉讼。拆迁纠纷诉讼一般确定为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借贷方起诉的条件

民间借贷在原告方起诉的条件:

1、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方所在地的。

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起诉地点一般情况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起诉地点进行协商确定,其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1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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