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办理转移登记,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变更,房屋所有权人可否将房屋进行抵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53:57 351 人看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以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这一规定更换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再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为抵押登记是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也应按权属登记关于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来进行,即房屋抵押,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如果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的权利人不是同一人,则无法做到“权利主体一致”。因而,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后,再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可否办理所有权登记?在抵押时是否可以仅以房屋(不含土地价值)办理抵押?
    这两个不可以。即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在城市的属于国家所有,在农村的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租赁的土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以正式的审批手续,那其占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而我国的房屋登记机关是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处理,对租赁土地上的房屋不予登记。既然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目前尚无法进行权属登记,显然也不能进行房地产抵押。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确权吗不能。租赁的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因为租赁的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在该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法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2023-08-17
    367人看过
  • 房屋土地使用证与房屋登记证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持土地批件、出让合同(如果是转让来的还要持转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票据、法人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土地申报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因此,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可以按合同的土地用途,缴交出让金等费用,办理相应用地性质土地证。如果要改变用途,需先补签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再持上述证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已办理过土地使用证,还要将原证一并提供再申请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另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土地证和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土地证上的面积为准,可以到相关部门将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改成与土地证上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房屋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房屋确权和拆迁是
    2023-08-15
    50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可以转移所有权?
    过户实际上是指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当房屋所有权因继承、买卖等原因要发生变动时,需要进行所以权变更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需要到特定的登记机构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房屋所有权证用更换吗房屋所有权证证可以不用更换不动产证,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2023-07-01
    477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交换房屋转移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class="c"style="font-size:14px;line-height:2.2em;padding:10px;">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或房屋产权申请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2、产权交换协议书(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四至表(原件);5、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示意图(原件);6、产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上级批准置换房屋文件或董事会批准置换房屋决议(原件)、二级法人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7、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的公证书(原件);8、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私有产)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9、共有产权的,需提交所占份额的共有协议,除现场签署的以外需公证(原件)。
    2023-06-10
    182人看过
  • 房屋集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办理吗?
    1、一般普通用地和集资土地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普通用地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集资土地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2、集资土地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3、集资土地与一般普通用地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普通用地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普通用地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土地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
    2023-03-23
    49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如何进行?
    相当于一次买卖,按市场评估价交易房屋财产总额的三分之二,此类交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房子是普通还是非普通,买进满不满五年,买进是多少钱等有关。赠予:此类情况不需要太多的费用。但是,一但将来买卖,不管是满没满五年,此房屋三分之二的财产上手为零,也就是说:一但涉及将来的房屋买卖,此房屋财产的三分之二肯定是按全额税增收。房屋共有人过户需要交的税费房产共有人过户需要交的税费:1.房产过户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房产过户营业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3.房产过户土地增值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4.房产过户所得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2023-07-07
    241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之处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抵押担保的知识,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的两点是:一是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和注销抵押权十分频繁;二是抵押登记时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数量较多,这就带来了抵押登记档案的保存问题。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的两点是:一是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和注销抵押权十分频繁;二是抵押登记时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数量较多,这就带来了抵押登记档案的保存问题。近几年,由于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交易量大幅度增加,权属登记档案也随之增加,很多城市登记机关的档案库房早已不敷使用。因此,就产生了抵押权注销以后抵押档案是否还要继续保存的问题。业内有一种观点认为:当某一抵押权注销以后,说明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已经履行,即使这一抵押登记有问题,因为抵押权已经注销,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实际上的影响。因此认为抵押登记档案没有必要继续保存。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倘若这一抵押权注销是有问题或
    2023-06-08
    416人看过
  • 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申请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登记要件①天津市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登记证明(原件留存);④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转让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税费标准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023-06-11
    448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哪几类房屋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1、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一、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吗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产权房无法过户。二、小产权房最大的弊端有哪些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
    2023-04-01
    34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抵押权”怎么回事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也就是说,地随房走。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同时抵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说,房子随地走。质权和抵押权有什么区别?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一)担保标的不同,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二)成立要件不同;(三)担保的机制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
    2023-08-08
    365人看过
  •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房屋能否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般实行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我国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可以有偿转让。由于房屋与土地不可分离,所以在以国有时,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在拍卖房地产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订立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在拍卖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以将新增的房屋一同拍卖,但对新增房屋拍卖的价款,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4-22
    179人看过
  • 威海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条件: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1、住宅80元/套;2、非住宅550元/件3、工本费:登记机构依法向两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注意事项:1、预购
    2023-05-10
    122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可否进行债权转让?
    这段内容讲述了抵押品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同时抵押权也可以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进行转移。但是,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因此,在抵押品转让时,需要考虑抵押权是否随之转移。抵押品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同时抵押权也可以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进行转移。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 房 产 抵 债 能 否 转 让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8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抵押权不受转让。因此,房产抵债能否转让取决于抵押权是否办理了登记。如抵押权未办理登记,则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抵押权不受影响。反之,若抵押权已办理登记,则抵押人转
    2023-09-06
    308人看过
  • 房屋权属登记已售房屋开发商不得抵押
    从今年1月15日起,北京市房屋抵押登记中不再登记抵押期限。此前房屋抵押登记中已登记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中的约定期限栏也不再填写。六项权属登记有了专门规范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对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补证换证登记六项房屋权属登记内容进行了规范,列出了详细操作规程。根据《规范》,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以未出售的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核减已转移登记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提交已销售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情况说明,已销售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开发企业不得设定抵押。贷款买房皆应办理抵押登记对于预售商品房抵押,买房人支付首期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购房款,将其所购预售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设定抵押的,登记部门予以办理抵押登记。买房人所购商品房,已被开发企业
    2023-06-10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分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登记: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
    • 房屋所有权分割转让证是什么意思,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
    • 未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3
      未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 离婚时房屋怎么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①房屋登记申请表; ②房屋权属证书; ③离婚证明(离婚证、判决书、调解书等)(看原件交复件); ④房产归属的证明材料(看原件交复件); ⑤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 ⑥房屋交易过户证书; ⑦申请人的身份证(看原件交复件); ⑧其它相关资料。
    • 房屋抵押登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1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对方尚未取得房本,理论上来说在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