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之前的调解怎么调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0:23:20 447 人看过

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合伙合同纠纷怎么调解

合伙合同纠纷的调解程序:

1、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依职权建议调解,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2、调解的进行。

3、调解结束,调解因二人调解不成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双方不能调解的,法院继续审理案件,并及时作出判决;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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