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逮捕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07:30:24 280 人看过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一、适用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同条还规定,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3、逮捕的形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浅谈逮捕条件及慎用逮捕权
    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时,对危险性要件认识淡漠。羁押成为一种基本原则,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性措施却成为例外。这表现在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中只罗列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而根本不提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工作中,也很少考虑甚至根本不考虑逮捕的必要性,有罪逮捕即不错成为批准逮捕案件承办人的一般心态。以某基层检察院为例,2005年侦查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7件250人,批准逮捕130件208人,批准逮捕率达到88.5%,批捕后的案件经审查起诉和审判,不起诉3件3人,起诉后被法院判处缓刑的26件36人,判处管制的10件10人,单处罚金的2件2人。不起诉、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占捕后起诉案件的31.5%。这种前捕后放的现象给人造成执法标准不统一的感觉,暴露出检察机关在无逮捕必要的运用
    2023-06-11
    385人看过
  •  逮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这段内容描述了一个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造成危害。这些行为包括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或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等。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情况,这些行为都是被严重谴责的。以下内容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存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潜在危害,可能会导致证人作证或串供,或者对被害人、举报人或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还可能企图自杀或逃跑。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情况,这些行为都是被严重谴责的。 【 核 心 内 容 】 逮 捕 的 适 用 范 围 及 严 重 谴 责 行 为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范围包括被控犯罪行为已构成犯罪、有重大犯罪嫌疑、有直接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实施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妨害案件公正审判等情形。对于严重谴责行
    2023-09-07
    428人看过
  • 适用逮捕一般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适用逮捕一般应当符合哪些条件适用逮捕一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二、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刑事逮捕最长时间一般是七个月。首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法定情形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限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还能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三、折抵刑期从拘留算还是逮捕算折抵刑期从拘留算。羁押折抵刑期仅适用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
    2023-05-22
    376人看过
  • 逮捕条件适用如何增加可操作性
    逮捕,作为刑事诉讼中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若被不当适用极易伤及无辜或放纵犯罪,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正确适用逮捕措施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正确适用逮捕措施关键是正确掌握逮捕条件。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逮捕条件存在弹性较大、适用标准简化、缺乏可操作性、不易把握等缺陷,应加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逮捕条件的有关规定及缺陷在实践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表述不够准确。办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都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只是存在证据多少、充足与否的问题,而不存在没有证据的问题。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
    2023-06-14
    147人看过
  • 逮捕的条件是什么,逮捕是多长时间
    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根据这一规定,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
    2023-06-04
    318人看过
  • 适用逮捕措施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逮捕,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刑诉法第60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方法。”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况:(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2023-06-02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不再适用附条件逮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3
      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案件,执行逮捕后被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终止诉讼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或者宣告无罪的生效判决书后十日以内,书面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
    • 逮捕适用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4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 附条件逮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1、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嫌疑人。 2、证明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一般逮捕要满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和“有逮捕必要”等三个条件,而附条件逮捕与其差别在于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不一致,即“证据有所欠缺”,但应该达到“基本
    • 逮捕的适用条件及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
    • 不逮捕种类和适用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依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办案规定,逮捕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批准,对嫌疑人执行逮捕。逮捕时需亮明身份,出示逮捕证,将嫌疑人予以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