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解释的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12:12 81 人看过

一、条约解释的方法

(一)一般规则

1、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

2、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

3、善意解释

(二)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1、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和缔约的情况在内的资料可作为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

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

二、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

条约一般自生效之日起开始适用。原则上,条约没有溯及力,条约对当事国在条约生效之日以前发生的任何行为或事实均不发生效力。但是条约不溯及既往也并不是一项绝对的原则。条约是否有溯及力,以及溯及既往到什么程度,最终是取决于缔约的各方的共同意见。例如,如果条约另有规定或缔约国之间以其他方式达成协议,条约也可以在正式生效前暂时适用或临时适用。此外,条约在签署以后正式生效以前,各签字国一般负有义务不采取足以妨碍条约目的和宗旨的一切行为。而且即使条约本身没有溯及力,如果条约规定中包含了一些传统国际习惯法规范,那么这些规则在当时也应该是有效的。

条约适用的有效期一般都在条约中有明文规定。大多数双边条约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如1年、10年、30年不等;有期限的条约也可以在条约期满以前或以后经协议延长。普遍性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的宪章一般不规定有效期,也就是无限期地适用,如《联合国宪章》、《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

三、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是什么

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通常是条约当事方的全部领土,除非条约另有规定或当事方另有协议。但国际上也存在一些限制领土适用范围的条约。例如,在一些联邦制国家,联邦各州(邦)可以在联邦政府的同意下或以联邦政府名义同外国缔结一些仅适用于本州(邦)的条约或协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条约如何解释与实施
    一、条约的解释(一)一般规则1、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2、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3、善意解释(二)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1、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和缔约的情况在内的资料可作为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1)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见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2)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仅可参考(3)在各种文字的文本中,条约的用语应被推定有相同的意义(4)除按规定应以某一约文为准外,采用顾及条约目的及宗旨的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善意解释,若第三方解释,要求中立;若缔约国解释,要求有利对方,不利己方,且不得阻挠条约的履行。)二、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一)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1、条约本身的规定2、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3、单方解约和退约4、条约履行完毕5、条约因被替代而终止6、条约履行不可能7、条约当
    2023-04-13
    353人看过
  • 如何解释和执行条约
    1、条约的解释(I)一般规则1.根据一般含义和上下文,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II)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1.包括条约准备和签署在内的信息可作为条约解释的补充信息2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解释条约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认证为真确的条约,除非条约中有规定,或缔约方同意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每种语言的公约应具有同等真确性(2)除真确文本外的条约译本不得为真确文本,但只能指(3)在各种语言的文本中,条约的术语应被推定为具有相同的含义(4),但根据规定应以条约为准,应采用最能协调条约目的和宗旨的每项条约的含义(善意解释,如果由第三方解释,则应保持中立;如果缔约国解释该要求对另一方有利而对其自己不利,(一)终止和中止条约的理由1.条约本身的规定2.条约缔约方的共同同意3.单方面终止和退出4.完成条约履行5.因替代而终止条约6.无法履行条约7.条约缔约方国际人格的丧失8外交或领事关系的中断9,战争10,一
    2023-05-07
    141人看过
  • 消费法55条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解释:1、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2、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3、对方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见表示。只有销售者有上述行为才构成诈欺。除此之外,销售者即使销售了生产者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也不构成诈欺。未成年消费法律条款是什么一、未成年消费法律条款是什么1、未成年消费法律条款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处罚标准,但低于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消费问题可以请法律援助吗消费问题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范围的可以请法律援助。具体如下: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
    2023-08-09
    105人看过
  • 违约责任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违约责任条款有:1、特别约定违约条款,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违约金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实际损失;2、如果违约条款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条款后约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的?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的违约责任条款需要写明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违约责任条款可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来拟定,主要是需要对双方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进行划分,规避一定的风险,看参考下文内容进行拟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违约责任的通用条款: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2023-07-03
    277人看过
  • 违约金条款的具体规定解释
    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燃气费的违约金是什么意思燃气在使用以后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有些人在生活中并没有及时缴纳,那么就会存在着违约的情况,也就是燃气费的违约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
    2023-07-04
    357人看过
  • 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的解释与解决方案
    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的区别主要是二者对合同的影响不同,对合同履行的方式存在区别,在这其中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约,而如果只是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约,同样一个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根本违约,也可能是非根本违约。因此对于违约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应当根据违约行为对合同的影响来进行判断,根据对合同履行的目的进行判断。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流程(一)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二)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
    2023-07-01
    385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具体条款及其解释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具体条款有:1、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2、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内容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
    2023-07-20
    491人看过
  • 讨债方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1.登门讨债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出去,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人大本营去,和债务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的清偿进行催讨。从古到今,登门讨债几乎都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人们一遇被债务人故意拖欠债务或者一旦发现债务人存心赖债,首先想到的便是立即找上门去登门讨债。人们这种习惯性的思维模式和传统的心理因素导致古往今来大多数的讨债行为都发生在债务人的大本营里,就是说,大多数的讨债行动都是在债务人的所在进行的,就是在今天也依然是如此。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债权人和讨债人在选择讨债的场合时,也仍然将债务人的所在地作为首选目标。人们为什么要将债务人所在地,将债务人的大本营作为讨债的理想的场合呢?这是因为:首先,债务人欠债不还被债权人追上门来讨债,人们通常都会同情支持债权人,公众舆论对债务人不利。在公众心理上对债务人故意欠债不还总是存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和谴责。另外,
    2022-04-13
    126人看过
  • 合同法司法解释是否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
    首先要看合同为什么单方解除:第一种: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第二种: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第三种: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第四种:因为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至于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无效不属于单方解除。所以是否要追究看看是否是不可抗力。可否减轻亏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合同违约后,如果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第五百九十二条【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当事人都违
    2023-07-18
    425人看过
  • 司法解释对于犯罪方法罪的解释是什么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别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触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要情形有哪些?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尽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间接客体已经不是其行为直接所致,但是,传授者在向被传授者传授某一特定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掌握并利用这些方法去侵犯一定的社会关系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他对因传授内容而确定
    2023-07-01
    201人看过
  • 要约生效的解释
    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到达。3、承诺也采用到达生效。合同要约生效期间要约的生效时间为到达受要约人时。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2023-07-06
    147人看过
  • 第44条海关法的解释
    一、海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进出境货物知识产权。对于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更具原则性,如专利法第11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制造、使用、要约出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不得使用、要约出售,销售或进口直接获得的用于生产和经营目的的专利方法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为了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ns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二、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n向海关如实申报相关知识产权状况国家规定并提交有关知识产
    2023-04-13
    424人看过
  • 对《保险法》第30条的目的解释和限缩解释
    樊启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摘要:武汉。最后,某些被告知的投保人可以得到他们没有预期的保险保障,因为一般的投保人是会预期该保险保障的产因此,正如美国著名保险学者所描述的“满足合理期待说”在一定程度是“法庭判决的保险”。12
    2022-04-03
    451人看过
  • 网上签约的解释
    合同条款
    网上签约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备案,形成网上签名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上签名在网上查询。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网上签约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防止一房多卖,但这并不意味着网上签约后合同立即生效。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生效条件,一般在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如何办理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网签流程是什么一.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2、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3、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4、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自信自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5、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
    2023-07-07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试述解释条约的规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条约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条约关系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条约的缔结、生效、适用、解释、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等方面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
    • 要约失效的法律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要约失效的法律情形有: 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承诺视为新要约; 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怎么解释约定的三方协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改派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 无效的合同合法吗违约条款解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6
      合同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范围主要是: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合同争议的诉讼法院等。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
    • 司法解释这条是怎么解释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不是。司法解释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