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保障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1:10:25 102 人看过

女职工在生育期内可获得下列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女职工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职业病的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一)加强防治工作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二)加大监管力度。国务院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各地区要针对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三)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健
    2023-05-03
    333人看过
  • 探索生育第三胎的财政保障措施
    生三胎新政策补助是:1、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2、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3、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生三胎奖励吗?生三胞胎国家没有补助,因为这不属于补助的范围。但是有些地方规定了三胞胎的补助政策,多胞胎家庭若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区的民政部门申请救济补助,也可以到所在区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
    2023-07-11
    486人看过
  • 计划生育工作的奖励和保障措施是什么?
    计划生育的奖励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很好的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国家通过运用奖励、优惠、优先、扶持、补偿等经济手段,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落实避孕措施的家庭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多方面的实惠。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
    2023-04-27
    435人看过
  • 《保障措施条例》与保障措施制度
    现行《保障措施条例》共5章计35条,对中国保障措施制度作了如下主要规定:一、旨在采取保障措施的调查《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这里的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增加或者相对增加。这里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二、调查程序《保障措施条例》第3条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外经贸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但是,即使外经贸部没有收到采取保
    2023-06-05
    361人看过
  • 新农合保险对离职职工的保障措施
    职工走了新农合保险还能打官司。出院或转院后报销,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影响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但当事人要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主动退还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报销单位事后也会向当事人追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新农合保险报销流程1、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医疗卡,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可直接刷卡报销。2、在市外2级及2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
    2023-07-03
    488人看过
  • 工伤职工停工期间薪资保障措施
    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待遇,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职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有无变化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和出院后休养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十二个月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市
    2023-07-01
    478人看过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2012年1月28日从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来讲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l)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
    2023-06-06
    410人看过
  • 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妇女权益
    作为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之一的生育保险制度是一项造福民生的德政工程,它的建立和实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其一方面有利于消除用人单位对妇女就业的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从制度上维护了妇女的特殊生育权益及劳动权益。我市五县三区生育保险制度自2007年正式启动,现已全面实施开来,截至目前参保人数逾1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3%,已有300多人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基金100多万元。随着受益人群的逐步扩大,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将更加健全。市劳动保障局
    2023-06-06
    332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期间保障工资有哪些问题
    女职工生育期间有以下权益保障规定: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3、《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产前休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根
    2023-08-06
    414人看过
  • 生育保险:城镇职工的保障
    (一)用人单位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所必需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1、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2、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3、采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费用;4、实施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费用;5、治疗因生育、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费用。(二)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计划内生育和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不再发给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参保申报工资,此标准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由县医保中心在女职工生育产假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三)用人单位职工的配偶计划内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其标准为全县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诊报销比例上了医保
    2023-07-07
    468人看过
  • 失业工资保障措施
    被用人单位辞退工资结算应当按照: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旷工被辞退会发工资吗会。因旷工被开除的,在《劳动合同法》上,属于被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者取得工资是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2023-08-14
    439人看过
  • WTO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WTO《保障措施协议》所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损害的贸易救济手段。即在进口增加,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情况下,进口国可采取提高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等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一段时间的保护。保障措施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一、保障措施制度产生的背景l947年签署的关贸总协定(GATT)规定了保障措施条款。但在实践中GATT签约国日益频繁地使用旨在限制某种产品进口的所谓灰色区域措施,如自愿出口限制、有序销售安排等,影响了贸易的正常往来,其合法性受到置疑。现在适用的《保障措施协议》产生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它明确禁止使用灰色区域措施。二、使用保障措施的条件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二)进口激
    2023-06-05
    376人看过
  • 工伤者复工的保障措施
    工伤后上班没有特殊的照顾。职工在工伤痊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了相关的补助和赔偿以后,工伤为一级到四级的,按照每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到了退休的年龄办理退休之后,可以领取退休养老金。工伤鉴定为五级到十级的,应当继续上班。工伤伤残职工的处理,除了工伤鉴定为一级到四级的,通常都是一次性给予补助。工伤提前上班后再次复发怎么办员工发生工伤后提前上班造成工伤复发的,职工是可以继续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
    2023-07-01
    115人看过
  • 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利于保障女性就业?
    [导读]:针对不少单位在招聘时选男不选女的现象,有关专家提出我国公共财政应加大对生育保险的支付比例,增加女职工免费定期妇科普查,增加男职工护理假,逐步提高社会承担职工生育成本的比例。提高财政支付比例程某表示,目前社会上的单位在招聘应届生时,很多都存在同等条件下择男不择女的现象,原因显而易见。女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结婚、生育以及抚养孩子所需要付出的精力,或多或少会影响工作,没有单位愿意做蚀本的买卖。程某委员建议,应该首先提高公共财政对生育保险的支付比例,否则只由单位承担,单位永远会向女性说不。要多补偿奶妈目前,江苏省生育保障覆盖的群体还不全面,育龄女性身份的不同,对应的生育保障也不同。程某指出,生育保险各级差别比较大,尤其是只对生育本身进行补偿。而其实,生育成本远不是只有生产过程的付出,职业女性在生育和事业发展中无法摆脱顾此失彼的困境,承担了过多的压力,已经造成城市女性普遍不愿意生孩子。因此程某
    2023-06-07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生育何时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6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女职工按照规
    • 南xx计划生育都有哪些保障措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二)研究我区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研究全区计划生育情况,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科研总体规划;组织有关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组织计划生育重大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
    • 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四保证)、技术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保障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2)设立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 (3)专职或兼职人员,或委托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2.明确岗位责任 (1)主要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
    • 计划生育保障措施主要是哪些的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3
      《规划》指出,未来十几年特别是2021-2030年,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根据预测,人口总量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流动仍然活跃,家庭呈现多样化趋势。综合判断,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口对经
    • 民法的非婚生子女的保障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1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主要包括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