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订立的合同一般不生效。这类合同一般必须经业主承认后才能生效,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超过了权限,仍然与之订立合同是恶意的,那么此时合同就无效了。因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有效。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劳动合词缔约上过失责任】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对方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请求赔偿的,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
第三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劳动者起诉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七条)
第四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理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五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的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的次日。
(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期。
(三)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得日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第六条【工作年限和签订合同的次数】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规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或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清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再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劳动者重新安排到新单位,但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
(四)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五)其它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已按国家或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和富余人员下岗安置等规定,与劳动者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不连续计算;
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实施条例第十条)
第七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致使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或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十
一条)
第八条【未经劳动者同意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用人单位在没有劳动者授权或知晓的情况下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且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否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意见:用人单位在没有劳动者授权或知晓的情况下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且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存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否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八十二条)
第九条【竞业限制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视为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仍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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