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1:21:20 331 人看过

第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的一些要件。犯罪构成不是指其中个别的要件,也不是这些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要件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结合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是下列要件的有机结合:

第二,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

第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对于犯罪构成中的相关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不同的犯罪事实在进行认定时,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来确定各大构成要件的情况,最后在犯罪事实的认定上,还是可以按照构成要件的认定情况处理的。

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认定标准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犯罪构成有哪些要件犯罪构成的特征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坚持主观与客观要件的统一性。任何犯罪都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行为,而主观罪过又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如果主观罪过不通过危害行为等客观要件表现出来,或者客观行为不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均不能成立犯罪。因此犯罪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不能成立;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也不能成
    2023-04-28
    201人看过
  • 犯罪三个特征举例子解释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如下: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惩罚性。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合同违约构成犯罪吗通常情况下的合同违约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合同违约都属于民事责任,由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进行规制,绝大多数情况都属于财产方面的纠纷,不会上升到犯罪的范畴。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2023-03-02
    284人看过
  • 危险犯罪构成犯罪既遂具有哪些特征
    危险犯罪构成犯罪既遂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一、犯罪既遂处罚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二、犯罪既遂的标准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
    2023-06-27
    256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概念及三个特征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分的主要标志,它表明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所谓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我们应该从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意义上去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充分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这两个基本特征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实行行为的性质不同,其着手实施犯罪的表现形态也有所不同。但从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出发,我们还是可概括出一些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这主要是以下
    2023-04-22
    94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与意义——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就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一、抢劫罪可以是犯罪中止吗犯抢劫罪适用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在抢劫罪中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具备: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主动终止犯罪行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主动终止犯罪行为;2、必须自愿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依据《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预备阶段是否成立犯罪中止在犯罪预备阶段是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犯罪行为人主动放弃即可。根据《刑法》对于犯罪预备以
    2023-03-31
    199人看过
  •  犯罪构成要素有哪些共同特征?
    本文介绍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素,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客体。其中,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主体可以是一人或数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状态;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构成的共同要素包括:(1)犯罪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3)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四)犯罪客体。是指
    2023-08-27
    305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彻底性还有哪?
    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1)时空性。成立犯罪中止的时空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也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其他犯罪停止形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客观前提条件。(2)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自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3)彻底性。是行为人彻底放弃了犯罪。一、六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6、其它免予刑事责员的。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
    2023-06-28
    357人看过
  • 征用土地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专有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2、征用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者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经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征用土地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对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必须组织安置。给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劳动力安置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但以组织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和兴办乡镇企业为主。4、征用土地及其补偿方案必须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告的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方案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一、军事用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2023-03-30
    127人看过
  • 知识产权犯罪的构成特征
    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假冒享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或经营性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知识产权犯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开发、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而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其核心内容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笔者强调知识产权犯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基于以下考虑:第一,从世界范围看,并非所有的知识产权犯罪都侵犯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例如,英国专利法第一百零九条关于伪造专利记录的犯罪,美国专利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有关虚假标记犯罪中的冒充专利犯罪,就没有对作为私权的专利权构成侵犯。但这种行为会损害国家专利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动摇社会公众对专利的信赖,从而侵犯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必然侵犯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保护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023-06-08
    424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的基本特征是:(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3-04-18
    366人看过
  •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
    2023-08-17
    301人看过
  • 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有哪些
    一、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
    2023-06-03
    212人看过
  • 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有哪些特征
    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罪名条件,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的罪名,如果其中之一不是也不能构成。2、时间条件,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3、刑度条件,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既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主刑,也包括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只是不包括前一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被判免除刑罚处罚的情形。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处罚如何规定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处罚的规定:1、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根据《中华
    2023-08-09
    373人看过
  •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此处的数罪,是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并非任何时候的实质数罪都需并罚,而是限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数罪适用数罪并罚,即:(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第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一、数罪并罚的原则所谓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对数罪如何实行并罚。有以下几种原则:1、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2、
    2023-03-22
    25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构成预备犯罪具有以下特征都有什么的符合什么特征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
      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
    • 有犯罪预备的特征是否构成犯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醉驾法院在以下条件下能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构成犯罪的预备犯具有的特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
    • 犯罪未遂特征和构成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1
      犯罪未遂本身就已经构成犯罪。未遂只是犯罪中得一种形态。其犯罪行为只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有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罪的特征和犯罪构成要三件分别是什么,分别有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6-16
      犯罪是的特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三大基本特征。 1、严重危害社会性。是犯罪行为必须是严重危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具有刑事违法性。是犯罪行为必须触犯了刑法的明文规定。 3、应受刑法惩罚性。即犯罪行为必须是根据刑法规定应该进行刑事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