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盗窃案件的侦查技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7:00:27 497 人看过

盗窃案件的侦查方法有以下几点: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仔细的勘察案发现场;要深入仔细的寻问当事人以及周围的居民;根据案件的情况尽快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要确保案件的侦查方向是对的;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要在第一时间确定案件侦查范围;在案件发生后,要尽快发现犯罪嫌疑人。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有哪些?

盗窃治安案件是没有金额规定的,只要行为人有盗窃行为,但是又达不到犯罪标准的,就会被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侦查期间盗窃罪可以探视吗
    一、侦查期间盗窃罪可以探视吗1、不可以。家人不可以探视,只有委托律师才可以进行会见。2、涉嫌盗窃罪被送进看守所,家属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不可以探视。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就不能探视,犯罪串供,影响侦查办案。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源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量刑细则是什么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
    2024-01-14
    4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刑法中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2023-06-17
    399人看过
  • 会计“造假”的侦查技巧是什么
    1、“链”验证,从中我们发现了“会计造假”的疑点“链”,即链接。通过对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各种明细账、总账、会计报表等的核查,可以找到“蛛丝马迹”,并以此为“导火索”,追溯会计“造假”行为的根源及其形成过程。一是证候与证候检查。检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的一致性。通过核对,可以核对它们在时间、金额、业务内容、经办人、背书人、会计科目等方面是否一致。第二个是验证证书和帐户。检查会计凭证与各账簿的一致性。账簿按会计凭证登记,两者的金额、业务内容、凭证号、会计科目应一致。如果账簿中存在多记、少记、多记、漏记、错算等会计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核对凭证、账目,查明是技术性“欺诈”还是会计人员的“欺诈”行为。例如,最近在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发现会计凭证上的数据与明细账上的数字不一致。经过审计,会计人员很容易做到。会计凭证上的会计分录不详细,但在明细账中单独登记。这是技术性的“欺诈”,违反了会计法的相关
    2023-05-08
    380人看过
  • 盗窃谅解书的撰写技巧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盗窃谅解书写清楚愿意原谅对方,建议从轻处理等等,把谅解的意思表达清楚即可。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盗窃谅解书什么时候写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2023-07-07
    277人看过
  •  防范盗窃的方法与技巧
    以上四种改写方式均强调侦查过程中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搜查、技术侦察等的重要性。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以便在审判过程中证明被告有罪或无罪。同时,在司法程序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以下是几种不同的改写方式:1.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是侦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步骤。-在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时,需要确保他们提供的是真实、准确的信息。2.侦查措施:-侦查措施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和技术侦察等。-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以便在审判过程中证明被告有罪或无罪。3.调查过程:-调查过程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搜查、技术侦察等。-在调查过程中,需要确保所有证据都能够得到妥善的收集和整理。4.司法程序:-司法程序包括审判、调查和询问等环节。-在司法程序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以确保公正、公平的
    2023-09-05
    258人看过
  • 职务犯罪侦查技巧有哪些?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种基本手段。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证明关系和证明力上又属于直接证据和主要证据,因此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侦查方法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对侦查破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如何做好此项法律规定的专门侦查手段,作者结合当前工作,试图从审讯前、找准突破口和审讯技巧方面谈谈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的几点思考。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审讯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有计划地进行。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熟悉案件材料,制订审讯计划,确定审讯策略提供依据。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点要弄清楚。根据先易后难排出审讯顺序,找好突破口,做到审讯时心中有数。
    2023-06-03
    125人看过
  • 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什么?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二、盗窃案的侦破流程:1、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2、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4、立案后就对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5、最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三、法律依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三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2023-06-18
    383人看过
  • 法庭调查中的讯问技巧探析
    我国新颁发的《刑法诉讼法》实施以来,法庭调查方式已由过去法官实施向公诉人实施进行转变,这一转变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被动式的局面,由此,公诉人承担起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举证责任。出庭难度也随着加大了。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那么如何通过讯问,清晰地揭示犯罪事实,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已成为公诉人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笔者就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技巧谈点浅显看法。一、法庭调查中讯问的作用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中心环节,也是出庭公诉的中心环节,案件事实能否确认、被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法庭调查的结论如何,而讯问被告人则是法庭调查阶段的重要环节,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查清案件主要犯罪事实。刑诉法修改以后,开庭前的实质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使庭审活动实质化,被告人也以当庭供述为准。公诉人通过讯
    2023-06-11
    467人看过
  • 证人询问技巧:侦查人员的建议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方式:1.确定询问证人的顺序和时机。2.拟定询问提纲。这是保证取证质量的重要一步。询问提纲应以证人的地位、作用、知情程度和心理状态等实际情况确定。3.参加调查取证人员,应当熟悉本案的情况,明确调查取证的目的和要求,熟练掌握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侦查人员的证人资格问题目前,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实践界,大多数人对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是持反对态度的,其理由主要有:(1)证人必须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了解案情,所以证人一旦感知案情,便具有了特定性,而侦查人员只是在侦查机关立案之后参与侦查过程中才了解到有关案件情况,这是案件已经发生过,而且侦查人员是可以替换的,所以不能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曾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适用回避,因此,证人身份和侦查人员的身份不能重合。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首先,侦查人员作证并不违反证人的不可替代性特征。
    2023-07-06
    447人看过
  • 盗窃案侦查羁押期是多长?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一、特殊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2023-03-20
    163人看过
  • 盗窃案如何开展侦查工作
    盗窃案件的侦查方法有以下几点: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仔细的勘察案发现场;要深入仔细的寻问当事人以及周围的居民;根据案件的情况尽快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要确保案件的侦查方向是对的;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要在第一时间确定案件侦查范围;在案件发生后,要尽快发现犯罪嫌疑人。一、退侦对公安机关有什么好处退侦属于法律程序之一,并不存在对当事人有没有好处的说法。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二、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卷内容包括侦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具
    2023-03-04
    98人看过
  • 解决侦查难题宜探索运用心理测试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的智能化程度、隐蔽性都大大增加。心理测试由于其在提供侦查方向、认定犯罪、排除无辜等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使这项技术得到越来越多办案部门的重视和应用。心理测试作为一项新的技术手段,近年来也得到了司法部门的关注。就目前检察机关应用这项技术的总体情况看,尚属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笔者拟从检察机关侦查办案面临的困境入手,研究这项技术本身的客观规律和需要改进的具体措施,以期有利于心理测试工作在检察机关的科学运用。■当前检察机关侦查办案面临的困境由于受到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犯罪主体的作案手段日趋呈现隐蔽性和智能化,检察机关侦查办案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侦查难、取证难、不供、翻供现象较为普遍,面临新的严峻形势。1.犯罪方法和作案手段趋向复杂化、隐蔽化,调查取证难。随着科技迅速发展,犯罪方法和作案手段日益翻新,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明显,犯罪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
    2023-06-11
    342人看过
  • 盗窃罪是否需要立案侦查
    盗窃案件往往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展开调查破获。盗窃行为实为一种对他人财产利益的非法剥夺、侵犯行为,这对于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以及保护广大公众的财产权益在内的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当接到来自于受害者的相关举报或者发现可疑犯罪线索时,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审批流程来着手展开立案侦查工作,以期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最终揭示出犯罪真相,搜集到确凿的证据,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8-06
    469人看过
  • 能否在派出所立案侦查盗窃案?
    刑事立案说明犯罪事实的成立,是不能撤销案件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的原告一般是检察院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而刑事案件只能结案,不能撤案。所谓结案,就是需要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或是不成立,不成立就会被无罪释放。强奸罪可以撤案吗强奸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法撤诉。受害人能证实当时不是强奸,最终到是可能认定不是犯罪。但这不叫撤诉,只能是查明事实。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公安也不会撤,因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愿意追究,这是国家的公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
    2023-08-08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怎么侦查盗窃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3
      对于盗窃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一般是采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察措施等方法。 当事人因为盗窃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会予以立案,然后展开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盗窃侦查案件的起诉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1
      1、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 盗窃案件调查时还会查被盗窃方的财产吗, 盗窃案件的一般侦查方法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在破盗窃案的同时,不会调查被盗窃方的财产。盗窃案件的一般侦查方法: 1.调查访问,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调查访问的对象主要包括被盗财物的所有人、看护人、经管人和别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如事主、现场周围居住的群众、被盗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等知情人员。访问要查明案件的发现经过和财物被盗的详细情况,从中寻找犯罪线索。访问的内容主要包括:(1)案件的发现经过;(2)被盗财物的详细情况,如被盗财物的名称、数量
    • 盗窃案件的侦查办法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盗窃案件所适用的侦查方法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察措施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 盗窃花的案件是否可以立案侦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0
      偷了几盆花是否可以立案,需看该花的价值。若花的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则会立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或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