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2:40:10 379 人看过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现确定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2892元。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低于2892元的,按2892元计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上海从业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是多少?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023-05-30
    285人看过
  • 生育津贴标准调整待遇介绍
    新通过的《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8)》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柳州市原来的居民医保政策相比,保险待遇全面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提高1.成年居民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20元: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个人不缴费,政府给予全额补助,每人每年320元;其他成年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120元不变,政府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120元增加到200元。2.将未成年居民和高校生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45元增加到225元: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政府给予全额补助,每人每年225元;其他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个人缴费25元不变,政府补助标准由120元增加到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按照新政策,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或住院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
    2023-05-09
    255人看过
  • 调整生育津贴与生育补助政策
    一、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二、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办法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广东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广东省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由法律规定给予给予的生活费用,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应当包括: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2、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
    2023-07-15
    174人看过
  •  2021年上海市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调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包括产假、独生子女假、晚育假、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流产假等。男职工可享受10天独生子女假,其配偶可享受与子女相同的假期。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包括: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难产假。剖腹产、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
    2023-11-12
    160人看过
  • 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你厅报送的《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请示》(鄂人社文〔2010〕7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00元、600元、520元、450元调整为900元、750元、670元、600元。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元、6.5元、6元、5.5元调整为9元、8元、7元、6.5元。三、请你厅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请你厅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06-05
    473人看过
  • 上海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标准该如何确定?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失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发〔2016〕20号)。根据新规,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对女职工而言,新规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期限不满1年的,生育生活津贴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标准计发;新规实施后,只要生育或者流产时正常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就可以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生活津贴,总
    2023-06-05
    330人看过
  • 2020年生育津贴标准有哪些调整?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2020年法定生育保险新政策1、生育保险符合报销的条件(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乘以1%的人员;2、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三百元,怀孕满四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一千元;(2)参保职工难产的可赔付四千元;自然分娩
    2023-07-15
    459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
    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是职工每月缴费的平均工资处以三十乘以产假天数的总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概念不同,发放主体不同,享受条件不同和实行的范围不同。一、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具体如下: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
    2023-06-04
    344人看过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福发(2008)6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人员的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论证核定,决定对《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附件三《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辅助器具的配置项目在原来设立的23项的基础上,增加假发、假鼻、假耳、长下肢矫形器、膝关节矫形器和足踝矫形器等6项,合并颈胸矫形器、中胸矫形器和腰胸矫形器3项为脊柱矫形器,调整后辅助器具项目为27项。二、根据辅助器具的辅助功能和原材料价格调整,相应调整20项辅助器具的费用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施行。本通知实施前发生工伤,本通知实施后尚未完成辅助器具配置的;或原配置的辅助器具
    2023-06-05
    71人看过
  • 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计划生育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弱势家庭的优惠、扶助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增加计划生育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事项通知如下:1、扶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称独生子女证)的家庭;②实行农村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2、扶助标准:自2004年1月起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每户每月增加30元。3、发放方式:扶助对象由街道计生办协同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后,每半年发放一次。4、资金渠道:从各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列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二OO四年十一月三日
    2023-06-09
    156人看过
  • 生育生活津贴应由生育保险报销
    [导读]:男性的陪休假是否应该延长为30天?是否应该把生育生活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近日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研讨会,就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11月16日下午,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和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讨会,来自市人保局、市保监局等单位的15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对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建立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今年深圳市政协委员所递交的一份提案曾建议,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了解,目前深圳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保障了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部分,收入补偿部分即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仍然是由企业承担。这种半自保型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存在一些弊端,生育问题已成为影响女性就业的第一大障碍。会议一致认为:将生育生活津贴纳入生育保险统筹统发,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不仅仅是贯彻落实今年10月28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3-06-07
    76人看过
  • 生育津贴有哪些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
    关于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规定为:女职工具有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的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女职工未婚妈妈可以享受产假吗女职工未婚妈妈可以享受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单位生育险能报销多少生育保险的保险标准是:(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
    2023-02-24
    160人看过
  • 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办理申领手续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3、结婚证和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2023-05-29
    383人看过
  • 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最低生活标准
    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据估计,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来说,五华、盘龙、西山、官渡、贡献、宜良、晋宁、石林、富民和高新技术、经营、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从原475元/人/月上升到530元/人/月的东川、寻甸、禄劝、甸产业园区和轿车山旅游开发区从原420元/人/月上升到47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综合增加25元和30元。具体来说,宜良、晋宁、石林、富民、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从原来的270元/人/月上升到295元/人/月的东川、寻甸、禄劝、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从原来的185元/人/月上升到215元/人/月。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后,集中供养标准综合增加80
    2023-08-05
    30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资调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一般一两年左右会调整。你可以上当地人社局网站查询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
    • 哪些人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3
      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 生育津贴社保局备案的政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7
      北京市生育津贴社保局备案的回答是首先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手续——“准生证”,也就是现在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这对以后社保局生育待遇的享受很关键。其次,用准生证等相关材料去经常居住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围产手册等,这是用于记录每次的检查,以后去检查就不需要领医院的病历本了,而且这也是婴儿出生以后办理“婴幼儿保健手册”的关键一步。
    •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的申领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9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2020生育津贴生育子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
      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五)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七)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