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01:22 453 人看过

一、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收费吗

不收费

二、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办理材料

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

原公证机构注销的批复文件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

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

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开办资金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所有的公证员执业证原件

所有公证员二寸蓝底大头照彩照

人员编制证明或聘用合同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公章

三、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办理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

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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