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草案5处修改未涉及第73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2:30:31 303 人看过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3日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报告时说,3月11日上午,各代表团审议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修改决定草案较好地吸收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同意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的代表对修改决定草案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胡康生说,法律委员会于3月12日上午召开会议,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逐条研究了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修改决定草案第五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有的代表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二、修改决定草案第十八条中规定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排除,还规定了对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的排除条件。有的代表提出,对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还可以补正或者作出解释不妥。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这种情况可限于在收集物证、书证时,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形。建议将上述相关规定修改为: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三、修改决定草案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对人身进行检查的侦查措施。有的代表建议将采集指纹信息、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改为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四、修改决定草案第九十三条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有的代表建议将可以讯问被告人改为应当讯问被告人。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五、修改决定草案第一百零八条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有的代表提出,应明确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胡康生说,根据有的代表的意见,还对修改决定草案做了个别文字修改。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做了修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全国人大表决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报告修改9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两会持续到14日结束。1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获得通过。在闭幕会上,将表决的有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个决议草案。同时,还将表决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
    2023-04-25
    3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草案增23条修改36条修改动幅度过半
    ■亮点让民众从信访到信法行政诉讼法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则,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23年来,民告官早已不再鲜见。数据显示,1990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一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1万余件,年均83168件。去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涉及7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城建、社保、公安、计生、工商、交通等部门频频成为被告。但多年来,行政诉讼面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难,很多民告官案件进入信访渠道。为让民众从信访走向信法,行政诉讼法亟待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9年开始着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调研工作,向地方政府、行政机关、法院、学者、律师等征集意见,如今,备受关注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终于亮相,修法迈出关键一步。草案增23条修改36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此次修改工作将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强调
    2023-06-06
    237人看过
  •  刑法第260条的修改
    虐待是指行为人对他人身体或精神进行破坏或伤害的行为,可分为肉体摧残和精神上折磨两类。虐待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特点,且必须考察虐待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虐待罪行的特殊主体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例如师傅虐待徒弟、教师虐待学生等不能以本罪论处。在认定本罪时,必须考虑虐待手段的凶狠残忍、虐待动机卑鄙、虐待时间的长短、虐待人数的多少、虐待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虐待是指行为人对他人身体或精神进行破坏或伤害的行为。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二是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构成本罪的摧残、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特点,如果偶而为之,不构成犯罪。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例如师傅虐待徒弟,教师虐待学生等不能以本罪论处。在认
    2023-09-11
    291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一、一些常委委员和中央政法委、新疆等部门、地方提出,当前恐怖活动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刑法应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对草案作如下补充:一是,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三是,完善偷越国(边)境的有关规定,对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提高了法定刑。(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九条)二、草案第七条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实践中有的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
    2023-06-02
    352人看过
  • 2021年新修订的刑诉法第65条涉及哪些方面?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情形有:1.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2.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2023-08-04
    459人看过
  • 新刑诉法第73条意味着什么
    新刑诉法第73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一、派出所开了保证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二、刑事案子结了取保候审的钱能不能退交纳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
    2023-06-28
    450人看过
  •  烟草公司修改价格,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对于销售假货的惩罚措施。如果销售的香烟是真货,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是假货,则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款。这取决于所销售的香烟是否为假货,如果是真货,可以向物价局或消费者保护协会举报,如果是假货,则贩卖假货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如下: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2023-09-16
    95人看过
  • 刑诉法修改草案:不得强迫承认有罪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根据该条规定,并结合草案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认为,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初步确立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原则。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该原则被视为刑事公正审判最低限度的保证。在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中,该原则被誉为现代程序伦理中不可分离且不可放弃的要素。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陈述的权利,划定了国家与个人在追诉犯罪活动上的国家追诉权与个人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即尽管任何人都负有协助国家追诉犯罪的一般法律义务,但是,国家不得强制个人协助国家追诉其本人的犯罪行为。中国人民大
    2023-04-25
    397人看过
  • 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七条的几点意见
    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此次刑法修正共涉及十二方面的内容,其中《草案》第7条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规制的范畴。此举对于定向打击幕后黑手,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草案》第7条之规定,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研究:组织一词前是否应加上暴力、胁迫我国刑法中的组织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作为组织犯的组织行为,即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行为。另一类是作为实行犯的组织行为,即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行为。这类组织行为是由刑法分则加以规定的。对于组织犯中的组织行为,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以暴力、胁迫为手段,而对于实行犯中的组织行为,刑法个别条文则明确要求必须以暴力、胁迫为手段。《草案》第7条规定的是实行犯的组织行为,实践中,此种
    2023-06-11
    355人看过
  • “毒驾”入刑未列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毒驾入刑方面,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多次与有关方面研究论证,各方面一致认为,从严格禁毒、维护公共安全角度考虑,将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刑法中作出规定是必要的。有的部门、专家提出,目前列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有200余种,吸食、注射哪些毒品应该入刑,尚需研究;同时目前只能对几种常见毒品做到快速检测,还有一些执法环节的技术问题需要解决,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提高可执行性,以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考虑到目前有关方面对毒驾入刑的认识尚不一致,对于毒驾入刑罪与非罪的界限、可执行性等问题还需深入研究,目前可依法采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对毒驾造成研究后果的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追究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因此,未将毒驾列入刑法修正案
    2023-06-11
    96人看过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商业秘密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在10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向会议作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胡康生在报告中说,3月8日至9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科学合理,内容可行,经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较好地吸收了代表阅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代表对修正案草案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经申请可不公开审理修正案草案第六十八条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刑法》第73条是什么规定
    缓刑考试期是指对被判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试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二天内,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的,该判决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已经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应该从二审法院判决或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拘留的日期,因为拘留期间和缓刑期间的性质不同,所以不打折。刑法第25条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25条的规定是:共同犯罪是指以二人以上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人不能单独构成此罪。共同犯罪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全部犯罪处罚,对于
    2023-08-05
    111人看过
  • 涉及志愿书修改的刑罚
    篡改志愿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官篡改裁定书怎么处罚法官篡改裁定书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2023-07-10
    185人看过
  • 专利法修改草案四大内容
    1、赋予行政部门调查取证手段举证难问题是专利维权中的突出问题之一。与有形财产不同,专利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专利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与专利侵权相关的账簿、资料、模具、生产设备等证据通常由侵权人掌握,专利权人仅凭自身力量往往难以取得相关证据,专利侵权案件大多面临举证难问题。草案建议借鉴《商标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侵权案件的调查取证手段。针对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难以提供确定赔偿额证据的问题,草案建议增加有关确定赔偿数额的举证规则。草案规定,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侵权赔偿数额。2、将赔偿数额提高至二到三倍针对专利维权赔偿低问题,草案增设了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
    2023-04-23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刑法修正案会涉及数额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1
      刑法修正案对此不会涉及。关于数额,由各省、市、自治区确定。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
    •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二条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3
      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
    • 修改监察法(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6
      经过初步核实,对涉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审批立案报告,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严重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土地法修正草案有哪些修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9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
    • 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原文及其相应的条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的监视居住指的不是单一的罪行,有很多罪行包括在里面,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