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可以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制度和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官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判断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有:客体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和公共卫生;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医疗事故之女性节育手术后出现的节育手术并发症
83人看过
-
节育手术罪的非法性及其社会影响
202人看过
-
技术保密协议的合法性及执行问题
148人看过
-
违反节育手术法规的刑罚标准
465人看过
-
节育手术不合法吗?判断标准是什么?
54人看过
-
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
276人看过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
做节育手术伤害赔偿做节育手术伤害做节育手术伤害赔偿赔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事项方面和赔偿准则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事项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贴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限定: (一)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事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假节育手术、摘取宫内节育器材罪法条及司法解释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1、《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 2、《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
-
已经有了二个子女的配偶进行了节育手术,男性是否有权先做节育手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因为你已经有了二个孩子的母亲,所以地方性法规规定是首选接扎措施。当然您说的很正确,男性也可以接扎,那么由您的配
-
办强制节育手术违法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如果对育龄人员的避孕措施落实而采取强制节育手术,那肯定违法。原XX早就明令全国各地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禁止要求以强制手段落实指定的某项避孕节育措施,应该在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指导和育龄人员知情的情况下,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