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登记违约行为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32:12 264 人看过

一、办理房产登记是谁的义务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所有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移转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发生买卖、赠与、互换、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之一,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移转登记之前必须完成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移转登记之前提。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商品房申请初始登记的,申请人(即出卖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商品房申请移转登记的,申请人(即买受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移转登记中的

(3)所指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实质是初始登记完成后,登记机关向出卖人颁发的初始权利凭证。据此看出,移转登记的申请人是买受人,但出卖人必须完成初始登记,并且提供初始登记凭证、提供必要协助。若出卖人初始登记逾期,必将造成移转登记逾期,故某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出卖人初始登记逾期行为设定了违约条款,一旦初始登记逾期,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初始登记完成后,买受人即可办理移转登记。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可以约定“出卖人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期限内代为办理移转登记手续”,尤其是出卖人为买受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时,买卖合同一律如此约定,此时出卖人以委托代理人身份代为办理移转登记,移转登记办结后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产权证,买受人事先需要签署委托书,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相关税费。

二、房产逾期登记违约行为如何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移转登记期限首先适用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则适用法定期限。实践中,出卖人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约定“房屋交付后两年内办理移转登记手续”,以降低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合同未规定违约金,如何处理违约行为
    合同没有写违约金,但有一方违约了,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赔偿其损失。违约金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在一方违约后,不得适用违约金条款,只能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的可以写补充协议或按照法律规定等。法律具体规定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2023-07-01
    482人看过
  •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一般情况下,对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是需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定来确定的。二、如何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的时间为促销的手段,引起广大购房者的注意。
    2023-02-23
    54人看过
  • 户籍登记行为的效力如何否定
    [案情]2008年5月6日16时许,某出租公司司机邱某驾驶出租车途经国道320线843KM+896M处时,将黄某和抱在其怀中的仅有2岁的外甥女陈某撞倒,造成黄某住院治疗58天,花费医疗费15915元,陈某被撞成植物人,住院花费医疗费144581.80元。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交警大队认定邱某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某出租公司已赔偿二人107000元。由于对赔偿费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当年9月,黄某与陈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出租车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今后治疗费等434325元,诉讼中,原告提供了陈某的落款时间为2006年3月18日的非农业户口簿。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出租车公司提出陈某在出事前并非城镇户口,其提供的户口是非法的,并提供了在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系统查询的陈某一家人均为农村户口的登记情况,在该登记表中,并无陈某的户籍记录。据此,被告某出租公司向本院
    2023-06-06
    145人看过
  • 在登记时如何确定应否进行公告?
    由于我国尚没有法律来规定登记机关公告的效力,因此,目前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的公告,其效力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公告的主要作用只是便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产权异议,减少登记可能出现的差错。因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将登记程序中应否进行公告交由登记机关自由裁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应当进行公告的应属于少数。对一些涉及年代较为久远的继承以及当事人手续不完善或有瑕疵的登记件,如当事人遗失登记文件又无法补正等,应由登记机关发布征询异议的公告。
    2023-04-22
    267人看过
  • 婚庆解约违约金如何确定
    婚庆解约违约金可以协商确定,违约金一般是由一方先交付给另一方保管,如果保管违约金的一方违约则要返还两倍的违约金,而被保管的一方违约则无法要回先前支付的违约保证金。在法定范围内合同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违约金比例。(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3、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
    2023-03-20
    339人看过
  • 如何界定房屋买卖违约行为
    房屋买卖违约行为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已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
    2023-05-05
    135人看过
  • 未约定过户时间如何确定违约
    一、未约定过户时间如何确定违约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办理过户系卖方履行房屋交易义务的内容之一,因卖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约过户,至双方合同解除之日止卖方的该违约行为一直持续,应按约定支付自约定过户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的逾期过户违约金。同时,合同中对解除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二、双方违约确定违约责任的因素有哪些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主要是:(一)过错种类。即当事人的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同种类的过错,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故意比重大过失严重,重大过失比轻过失严重;(二)违约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其他条件相同或者相近时,哪方当事人先违约,哪方当事人就应负主要责任;后
    2023-05-03
    345人看过
  • 如何约定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何时构成违约
    1、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约定,按约定处理,但不按法定原则处理。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没有明确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规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的数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违约金总额计算未支付的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计收标准执行。逾期交付使用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或者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逾期交付使用期间进行评估。一般来说,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一区域内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进行评估确定。二是如何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为了让开发商保证按时交房,避免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时发生纠纷,购房人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不能
    2023-05-08
    488人看过
  •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效力如何确认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效力按照法律规定确认无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一、收养几年为事实收养给孩子上户口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法律在收养小孩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收养关系要成立,除了要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还要履行收养程序才行。否则可能会构成事实收养,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具体要一起生活几年才构成事实收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根据法律相关
    2023-04-05
    294人看过
  •  如何界定合同的严重违约行为?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中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变得没有意义。如果违约方确实违反了合同中的关键因素,如期限、地点、标的物或特定身份等,则构成根本违约。合同中一方是否违约导致了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变得没有意义,如果确实如此,那么这一方就构成了根本违约。2、一方的违约是否违反了合同中期限、地点、标的物情况、特定身份等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则构成根本违约。根本违约的判断依据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且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从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无效。判断根本违约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违反合同约定的债务为根本债务: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且该债务是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则可以认定其为根本违约。2.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本违约会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即当事人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情
    2023-12-20
    499人看过
  • 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该如何认定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的情况。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律师补充: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合同中的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条款,不因双方当事人均构成违约而不能适用;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约定损失赔偿的。可以确认该约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违约金和约定损失赔偿之外,再行主张损失赔偿的,应当视当事人能否举证证明其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
    2023-05-06
    91人看过
  • 逾期中的“期”如何确定?
    逾期中的“期”实质是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也是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始期。《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据此,办证期限首先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约定期限则适用法定90日。该90日是买受人取得产权证书的最长期限,逾期则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此规定与现行办证制度严重脱节,加重了出卖人的责任。根据《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6、26和27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
    2023-02-16
    157人看过
  • 持续性侵行为如何确定刑期?
    强奸罪一般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社会上的强奸案件时有发生,当受害人被强奸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时候,嫌疑犯就会因为强奸罪而被判刑入狱。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要判刑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2023-07-07
    61人看过
  • 抵押物登记机关如何确定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林木主管部门;(四)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抵押权何时生效,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怎么认定的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1、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
    2023-03-31
    19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逾期履行违约金如何确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对逾期付款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当事人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明确约定的,守约方仍可向法院主张违约方承担法定违约金责任,其中逾期贷款承担的违约金是按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其他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参照逾期贷款利息标准。
    • 转登记为人兼营如何确定应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兼营什么,其增值税征收率除出租、出售不动产5%以外都是3%。
    • 合同中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如何确定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数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关于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答复如下:(一)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二)最高法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
    • 逾期支付工程款如何确定违约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6
      发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以主张发包方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让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逾期登记违约行为应该怎么认定,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4
      房产逾期登记违约行为的确定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移转登记期限首先适用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