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它是一个实收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或者合伙企业,抽逃资金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它们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相互之间关系松散,并且随着股权转让的发生而变化。因此,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由全体股东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的各项事务,如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政府批准,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有人或者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做好准备,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人和单位是公司的发起人,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特征:一、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表明其实受公司章程的约束,这也是行为人作为股东的意图
这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股东不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公司不能成立或者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3.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为股东的,为股东资格证明
4.取得出资证明公司成立后由董事长签发。该证明为物权凭证
5.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权,被记载人可以无条件地主张股东资格
-
抽逃出资罪有哪些
269人看过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
413人看过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情况
277人看过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有哪些
387人看过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情况
265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97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公司抽逃注册资本的后果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1一、逃避出资的民事责任。 一、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全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抽逃出资非法减少公司资产,削弱公司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返还出
-
抽逃出资罪抽逃行为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7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
-
抽逃出资罪有哪些公司被调查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8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
-
公司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后果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208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6条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
-
公司抽逃出资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9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