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8:02:06 279 人看过

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股份分红纠纷的主体是股东和公司。所以股份分红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利润分配,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同时要符合公司章程,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分配。其中必须要提取的是企业发展公积金和公益金,公司的税后利润要提10%的法定公积金,除非公积金的数量已经达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一半。还要提法定公益金。如果以前经营有亏损,利润还得用来弥补亏损,利下的还可以提任意公积金,然后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亏损后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

2、提取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3、投资分红后形成未分配利润——分配投资报酬。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

4、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投资者间进行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劳动纠纷是否属于聘用合同争议
    聘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劳务关系纠纷。这意味着,当员工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时,这些问题应该通过劳务关系纠纷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明确问题的性质,并确保正确处理纠纷。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聘用纠纷的定义,它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然而,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聘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 聘 用 纠 纷 属 于 劳 动 争 议 吗 ?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
    2023-10-08
    288人看过
  • 某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纠纷
    首先,吴某某自1999年3月调到某合资公司工作后,就与某合资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事实从某合资公司于1998年11月20日报给某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花名册中可以得到确认,该花名册上明确约定了调入某合资公司员工(包括吴某某)现与某合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及有无约定事项,该花名册上有某合资公司从事劳动工资工作的经办人及某合资公司的负责人的签名,也有某合资公司所盖的公章,这就足以证明吴某某与某合资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本案仲裁裁决书已经确认),因此吴某某与某合资公司自1999年3月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自吴某某调到某合资公司以后与上诉人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已暂停履行(本案仲裁裁决书已经确认),上诉人在这种客观事实的情况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
    2023-06-09
    137人看过
  • 一次性养老补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于某原系济南某公司职工,于2011年5月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一直未支付她一次性养老补助。2012年5月15日,于某因此向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裁决该公司支付于某一次性养老补助9328.8元。该公司不服,向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辩称,独生子女养老补助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应受理,现仲裁委裁决单位支付于某一次性养老补助是错误的。于某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历城区法院审核后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市中区法院处理。法院认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第2条第2项规定: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独生
    2023-04-22
    484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因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经济补偿金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2-18
    4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前置,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前置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哪些劳动争议是目前常见的纠纷,而涉及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渊源纷繁复杂,作为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员也经常对此不能清晰地掌握,以下为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
    2024-01-30
    326人看过
  • 公住房转让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公共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法律依据: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2023-04-21
    284人看过
  • 出差补贴纠纷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一、出差补贴纠纷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出差补贴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二、出差补贴纠纷处理流程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4-01-31
    356人看过
  • 这27种纠纷不属劳动争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27种纠纷属于劳动争议: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或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起诉的。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3、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5、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6、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7、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8、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9、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10、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
    2023-06-09
    91人看过
  • 工资补偿金属劳动争议纠纷吗
    工资补偿金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此而产生争议的,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一、没打卡扣工资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薪水,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要符合以下: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单位不支付个人工资怎么办?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三、拖欠工资可以举报吗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
    2023-03-20
    4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吗
    属于民事诉讼,属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一、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2、对事的效力:(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三)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四)由《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五)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六)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其他案件。主要指特别程序和非讼案件。3、只要在我国的领域,并涉及触犯法律的案件,并且是在1991年4月9日之后,都可以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二、确权之诉的法律规定确权之诉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款规定,但确权起诉的内容,包含在起诉条件的内容之中。因为《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起诉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23-06-19
    204人看过
  • 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
    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的区别在于: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务纠纷是基于劳务关系,劳动纠纷是基于劳动关系。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2024-05-03
    306人看过
  • 股份分红属于哪种分配方式
    如果是公司,股份必须是出资比例。两人出资额相同,各占50%。另外,分红比例可以约定。《公司法》规定,一般应当考虑出资比例,但其他因素也可以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考虑。另外,可以约定分红比例,即出资属于出资,劳务属于劳务。因为做生意有盈亏,分红跟股票有关,股票跟盈亏有关。那些分享更多利润和红利的人将会得到更多的份额,但是如果赔钱,将得不到红利。参与管理和经营的,与职工同酬,直接计入费用。一、公司分红的账务解决公司分红的账务应该计入应付股利一项中。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二、公司法对于股东分红的规定有什么《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
    2023-06-26
    441人看过
  • 股份退出属于合同纠纷吗
    股份退出不属于合同纠纷。事实上股东退出公司是正常的,这表明其对公司发展并不乐观。对公司现有资产核算后,可以退出公司。如果公司资产为零或负,则表示不能收回任何资产;股东退股时,按照公司实际资产按股份比例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股东初始投资进行。公司退股的处理方式为:股东以转让方式退股的,公司是否需要依法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并出具新股东出资证明文件。一、公司股东可以在哪些情况下申请退出?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二、股权的具体表现内容和体现在哪些方面?股权的具体体现如下:(1)投票权。股东享有投票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
    2023-06-26
    231人看过
  • 承包合同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一、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有
    2023-03-1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意味着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不属于劳动争议意味着,上述6种
    • 劳动争议属于社会保险纠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8
      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
    • 有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发放社保待遇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等。
    • 涉及劳动争议成分的提成属于一般纠纷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提成是工资的一部分,因提成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 劳动争议和竞业限制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动仲裁需要竞业限制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