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
1)受理审核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提出出申请的,受理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2)受理决定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自取方式送达。
3.审查。受理后,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行政科室审查,行政科室4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建议,分管领导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
2)受理决定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自取方式送达。
3.审查。受理后,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行政科室审查,行政科室4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建议,分管领导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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