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采购无效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8:42:06 48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进行招标采购时,采购人采购无效的情形包括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政府采购中的行政复议

在政府采购中的行政复议,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的采购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审查的采购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在有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中被称为行政审查。

行政复议,是由与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负责审查,是一种体外审查,具有一定的公正性。但是,由于复议机关也是一种行政机关,与采购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隶属关系,这种关系有可能会影响到复议审查的公正性。因此,政府采购中的行政复议一般都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协定》的规定,行政复议或者要接受司法审查,或者应遵守以下程序规定:在做出一份评议或一项决议前,能听取参加人陈述其词;参加人能够被代表和陪同;参加人应参与所有过程;审议过程可公开进行;应书面就做出评议和决议的依据进行说明;证人可以出庭;向审议机构透露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审查相关文章
  •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释义】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规定,全条共一款,分别规定了适用单一来源方式的三种情形。所谓单一来源采购,是指虽然达到招标采购的数额标准,但由于所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以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大等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方式,因为它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所以也叫直接采购。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故就竞争态势来讲,采购人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
    2023-04-24
    116人看过
  • 代理商采购资格无效
    (5)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就业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诚信声明;子女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社会保险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7)《企业法》(8)《北京市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9)《诚信声明书》。详情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上服务”中的“工作居住证申请”。相关法律知识:《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房地产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可以统一制发房地产权证。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应当分别记载在房地产权证上。更多法律规定
    2023-05-08
    418人看过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2、市场调研、合理选择一是审核查验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生产经营手续是否完备齐全;二是实地考察企业的生产规模、诚信观念、销售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三是重点考察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具有国家及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以及材料质量在同类产品中的地位;四是从建筑业界同行中了解,获得更准确、更细致、更全面的信息;五是组织对
    2023-07-31
    246人看过
  • 政府采购投诉期间,需要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禁止事项1、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和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政府采购中的当事人相互串通和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多种多样。按照本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属于禁止之列:采购人员向某些供应商泄露标底;采购人员在报价前帮某些供应商
    2023-06-01
    394人看过
  • 采购人未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第六十四条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第七十五条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串通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
    2023-06-12
    449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什么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分散采购在政府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可以由采购单位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但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两种组织形式之一,可不是随意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
    2023-03-26
    435人看过
  • 无盖章的采购合同有效吗
    采购合同上只盖了章,没有经办人员签字时,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这个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行为,该盖章能代表公司意志的,采购合同有效。除非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或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一、劳动合同没签字没盖章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无效。合同需要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还是有法人章好一些。单位只盖章不签字的,只要这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的是职务行为,也就是他是代表单位签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义为自己的事情订立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对单位生效的。如果公司持有的合同也没有签字盖章的,属于未签合同的情形,虽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在劳动者已经签字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导致劳动者举证不能。因此,建议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可。二、公司私自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公司私自变更的
    2023-03-15
    155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不公布采购人如何处罚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和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第六十四条收购人必须依照本法规定的收购方式和程序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员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第七十五条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采购中的当事人串通。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2。供应商根据买方或采购代理的指示更换或修改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3。供应商谈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报价、技术方案等;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供应商,按照组织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事
    2023-05-31
    459人看过
  • 导致采购合同无效什么
    1、房地产单独出售,合同无效,因为房屋建在土地上,土地是土地的附着物,不可分割,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出售转让时,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同一时间。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权属转移,以买卖双方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公室登记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不能发生。即使房子已经实际交付,也是无效的。第三,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合同无效。如果非业主出售他人的房屋,出售无效。该房屋产权为数人共有,须经共有人同意,方可出售。出售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售出租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5)价格欺诈,合同无效,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进行议价,并经
    2023-05-08
    231人看过
  • 采购人采购货物是否可以采用询价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询价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之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
    2023-04-17
    155人看过
  •  采购管理办法——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是指针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大宗印刷、会议服务以及交通工具的保险、加油和维修等项目所实施的相对固定的政府采购行为。这种采购方式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目的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环节。目前各地都出台了相关的定点采购办法,以乐山市为例,《乐山市市级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是乐山市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颁布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政府采购领域,定点采购是指针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大宗印刷、会议服务以及交通工具的保险、加油和维修等项目所实施的相对固定的政府采购行为,这些采购行为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规定定点采购的目的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环节。目前各地都出台了相关的定点采购办法,以乐山市为例,《乐山市市级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是乐山市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颁布的采购管理
    2023-09-12
    80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包括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签约双方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构成经济合同的内容。经济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的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则与签署等。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
    2023-06-01
    367人看过
  • 应依法界定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人(下)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地说,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是:一是采购人是依法成立的,在从事采购活动中,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相应的义务。二是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标准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是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并要接受各级财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四是采购人进行的政府采购,必须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五是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标准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
    2023-06-07
    476人看过
  • “采购人”定义
    政府投资
    何为“采购人”?《政府采购法》的定义是:“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首先,这一定义背离了政府采购的本义或初衷。政府采购制度的产生渊源是政府采购资金的所有权属于政府,政府采购最首先或最起码的制度要求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无权自行采购,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只是采购对象的使用单位,因此政府采购中真正意义上的“采购人”应该是各级政府。如此定义,政府采购就不叫政府采购,而是单位采购,所有的政府采购制度构架就没有了政府采购的意义和实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流程。第二、采购人的定位决定了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体权利,恰恰成为采购单位抗拒政府采购的“法律依据”。尽管《政府采购法》在第十八条中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然而,由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采购人”权利处于执行采购的主体地位,加之
    2023-08-17
    25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有关事项或事务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具体而言,行政机关会对有关文件、资料、证据等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合理公正等。 行政审查通常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 更多>

    #行政审查
    相关咨询
    •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受到歧视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可能受到歧视待遇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
    • 招标采购什么情况下无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1
      中标后,在下列情况下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和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和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者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 采购人如何进行采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 有哪些无效的采购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采购与供应管理的作用: 1)利润杠杆作用:这种采购成本减少很少比例,就可以带来很大比例销售利润增加的现象,称为利润杠杆效应。 2)资产收益率作用 3)信息源作用:采购部门与市场接触可以为企业内部各部门提供丰富的、有用的信息。 4)主要包括:价格、产品的可用性、新供应源、新产品及新技术信息。 这些信息对企业中其他许多部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其他部门的经营绩效,间接地为企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 什么叫无效的采购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7
      无效的采购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但因为违反法律,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的采购合同指哪些的呢。具体是怎样的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