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后会不会影响农村土地继承呢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5 11:54:45 363 人看过

一、分户口后会不会影响农村土地继承呢怎么办

分家后,土地就不能再继承了!分户之后呢,你只是得到了那块土地的使用权而已。

也就是说,这块地儿其实不完全是你的私有财产,而应该是归还给相关部门或者别的什么人。

所以嘛,这片土地根本没法作为遗产,让你的继承人继续使用或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土地证户主去世儿子怎样继承

当我们的父母离开人世后,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其实是可以被继承的,只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所能继承的仅仅是使用权,并非是所有权。

关于谁能够真正继承到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呢?这就牵涉到了我们的法律程序了,即需要我们的法定继承人好好商量一下才能定下来。

毕竟,土地使用证上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嘛!在经过详细讨论并达成共识后,确定的继承人就得拿着继承公证的相关文件以及土地证和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最后,带着这份继承公证文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前往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户口被宅基地拆迁了会影响户口迁移吗?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4、综上,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
    2023-06-20
    307人看过
  • 户口变动能否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归属?
    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可能会有改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户口迁走廉租房收回吗户口转走了,之前的廉租房会收回的。廉租房户主户口可以迁走,如果户主户口迁出,但是租赁证没有变更姓名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因为是户主承租廉租房,子女没有资格变更承租证,一旦户主买房,政府可以收回廉住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
    2023-07-07
    30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否受城市户口影响?
    城镇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是该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城镇居民愿意出卖继承的房屋,可以卖给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该宅基地。农村老宅基地国家如何收回?补偿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计算标准一般还要对周边市场价进行参照,并结合补偿房屋实际情况。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补偿指集体土地补偿,补偿分配由村集体进行分配。分开补偿:大家应该清楚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补偿指集体土地补偿,补偿分配由村集体进行分配,而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作另一种补偿方式直接给到被征收人;2、补偿方式:补偿方式是征收方对农民朋友进行的补偿进行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置换补偿。大家要注意,地面附
    2023-07-08
    285人看过
  • 农村户口是否会影响城市居民?
    享有农村户口的公民能够获得的福利待遇其实也有很多,而与城市户口对比,两者之间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福利待遇也差不多。至于农村户口要不要转为城市户口,这个主要是由个人决定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即享受当地的权益,有利有弊,只要理由正当即可。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限制较大,需谨慎。农村户口转大学有什么好处和坏处?上学迁户口好处有:首先对个人工作事业发展上有利,其次能够享受到本地的城市配套服务;弊端有:户口不可逆转,无法恢复原来的农村户籍,毕业后户口转移手续会比较繁琐。把户口迁到学校,那就成了本地户口,如果以后考虑在这座城市发展,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
    2023-06-30
    373人看过
  • 没有户口可以继承土地吗农村
    一、没有户口可以继承土地吗农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无论个人是否具备农村户口,都无法继承农村土地。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并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因此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土地。2.即使个人是村集体的成员,也只能申请宅基地并在其上建造房屋,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3.虽然个人不能继承土地,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可以申请宅基地用于建造住宅。4.国家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二、宅基地与农村房产继承1.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其使用权通常与村集体成员的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当村集体成员去世时,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能直接由其继承人继承。2.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
    2024-07-22
    404人看过
  •  农村户口的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土地收益?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家庭内的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姻丧偶或生育、婚丧嫁娶等情况而经常变动。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家庭内的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姻丧偶或生育、婚丧嫁娶等情况,经常变动。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农 村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主 体 资 格 变 动 , 如 何 处 理 继 承 问 题 ?针对房子继承问题,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同时,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对于继承房
    2023-09-19
    280人看过
  • 农村有土地,但户口不在农村应该怎么办
    如果土地是经过确权的,那么就算户口不在农村,那么当事人对土地的权益还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确权那么就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农村有土地但户口不在农村,可以将户口转回农村。一般而言,没有农村户口,是不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土地的。一、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需要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也是需要赔偿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个人承包农村土地需要哪些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2-17
    45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转让是否会影响农村土地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不可以的,因为受让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以转让的形式进行二次流转。如果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可以私下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吗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
    2023-07-06
    268人看过
  • 农村户口分户的影响及好处
    分户口本,分开以后,拆迁,分地,补贴等全按户头补偿,所以,只有好处不会产生坏处。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根据常住户口管理规范,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分户人必须是独立居住、独立生活。所谓“独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独立房屋(房产),“独立生活”即经济独立、日常生活自理。公司合并的好处和坏处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2、企业合
    2023-07-16
    222人看过
  • 农村户口能否带来公务员机会:影响分析?
    一旦新考上公务员,户口自动变更为非农业户口,不再享受村里分配土地的政策。如果是刚考取公务员,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转为公务员,那么他的户口将成为非农业户口,按照规定将不能再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他原来的家庭还是在原村里,按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村里不得收回承包的土地。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吗农村户籍无承包地的,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即使没有承包土地,也可以划拨征地补偿款。对于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对已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
    2023-07-10
    247人看过
  • 户口迁走后会不会影响离婚
    在法律方面,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是没有影响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一、结婚户口是否要迁入男方结婚户口是否要迁入男方根据自身情况而定。国家在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加入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出嫁并不意味着户口一定会迁出,而户口未迁出,也就意味着原户口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未丧失,因此户口未迁的出嫁女对娘家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享有分配权。二、跨省离异孩子迁户口新政策一、异地离婚户口怎么迁1、留在原地
    2023-03-15
    63人看过
  • 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会有影响吗
    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的影响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会有影响吗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
    2022-07-10
    427人看过
  • 子女户口不在农村,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
    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经营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承包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的,该承包人的家庭成员属于同一户口簿可以续包,该承包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子女的户口不在本村的,就不是该村村民,不能续包。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也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来解决,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61条规定
    2023-07-06
    102人看过
  • 农村户口变化对宅基地耕地确权、继承有哪些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已经户籍制度的改革,很多农民朋友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改变户口的属性。进而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农民朋友们户口转入城市后,原有的农村耕地和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可以继承?”。这里为各位一一做出解答:一、承包户家庭消失的情况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济组织。二、承包户成员迁出的情况1、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很少有人这么二主动放弃吧,并且口头协议不算,签订放弃合同才算,这样大部分的迁出户口者都可以确权)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3、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
    2023-05-05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在农村能继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9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里的农民。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 农村宅基地拆迁后户口会有影响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09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
    • 农村承包土地非农户能否继承大概会是怎么样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我国土地分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只能事具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人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非成员是无权享有的,因此,你父母虽系该集体成员,但因你不具有此身份,因此,你不能参与承包土地。但你父母承包的责任田及林地是存在经济利益的,法律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对此经济利益作为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
    • 兄弟都去世了农村土地户口会有影响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但可以继承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农村土地不确权会有什么影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4
      土地不确权后果为:因为不受法律保护,产生纠纷时,会因此遭受损失。同时,未经确权的土地会被集体或者国家依法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