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权变更的物权效力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52:44 321 人看过

(1)第三方可以抵抗的范围1。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订立动产买卖合同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财产的支配权排除对财产的任何债权。买受人取得所有权时,该财产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财产不是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财产不是破产财产,所有权人可以行使追偿权。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当同一物为债权标的物,该物为债权标的物时,物权优先于债权。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控制标的物,债权人不得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提出异议。但是,债权人请求法院扣押财产时,对于物主能否抗辩,众说纷纭。债权人所依赖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偿付能力。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应为债务人的不动产,不应包括债务人占有他人财产。而且,法院的扣押不具有将替代占有转移给债权人的效力,债务人不交付或者替代交付,第三人不取得直接或者间接占有,因此善意取得不适用。

2。根据商法,取得动产的买受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可以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动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三人侵占动产时,动产所有人可以请求返还动产。第三人损害动产的,动产所有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干涉动产的,可以请求防止干涉。直接占有人的继承人。继承人不得超越被继承人享有的范围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被继承人的财产负担对继承人也有约束力。因此,所有权人与直接占有人一样,无论继承人是否善意,都可以向继承人主张物权。直接占有人为法人时,法人分立、变更的,所有权人可以在分立、变更后向法人主张物权的效力。恶意转让出卖人动产的第三人包括转让所有权并取得质权的第三人。占有人恶意转让直接占有人的物权,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取得财产的,无权转让,第三人不得主张取得所有权。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使第三人知悉物权变动,谨慎交易,避免对物权的支配、排他性和优先性的不当侵害。动产交付是让外人知道的方式之一。但是,除了公示交付外,那些让人知道产权变动的人,即使没有真正的产权过户,也有公示的效果——让第三人知道产权变动就足以警示第三人,使其成为正常交易。因此,此时第三人没有正当的保护理由就无法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不对抗第三人,即善意取得动产的第三人,包括取得所有权和质权的人。第三人行使质权出卖动产时,所有权人不得提出异议。

在占有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转让后,转让人继续占有动产,而受让人仅间接占有动产。因此,受让人只是一种概念交付的占有,而不是一种真正的占有,这使得这种占有缺乏外在的表象。人们很难从占有的表象上确认谁是不动产所有人,即这种占有不具有公示性。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的占有变更协议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动产物权变动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在实践中,如何更正确地行使财产权,您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合法地行使权力,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9日 1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物权效力相关文章
  • 留置权效力的范围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一、不动产能设立留置权吗不能。本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二、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有什么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有: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三、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的
    2023-03-26
    432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范围
    一般情况下,变更抚养权的,管辖区人民法院通常会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那么通常会让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最高院民诉意见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一般会让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一、监护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申请人要向法院递交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民事起诉状,提交证明原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再具备监护人资格,以及申请人如果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证据。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出发,依法作出裁决。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形式有哪些?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
    2023-03-06
    460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一、对留置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
    2023-02-19
    190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2、主债权的利息;3、违约金;4、损害赔偿金;5、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6、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权标的物的范围1、留置财产的主物;2、留置财产的从物;3、留置财产的孳息;4、留置财产的代位权。三、留置权对留置人的效力1、留置权人的权利:1)留置财产占有权;2)留置财产孳息收取权;3)留置财产必要的使用权;4)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5)留置财产变价权;6)优先受偿权。2、留置权人的义务:1)留置财产的保管义务;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财产的义务;3)返还留置财产的义务。四、留置权对债务人的效力1、债务人仍享有留置财产的原有权利;2、债务人行使留置财产的权利受到限制;3、不得干扰、阻碍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4、偿付因留置财产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五、留置权对其他担保物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效力。六、留置权的实现1、留置权的实现的概念:指留置权
    2023-04-14
    221人看过
  •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有下列情形时起诉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023-02-08
    430人看过
  • 监护权变更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
    2023-03-02
    38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物权效力,是指大陆法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律效力的概括。通常认为包括三方面: (1)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2)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 更多>

    #物权效力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4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 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 1、质物,即出质股权。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出质股权优先受偿; 2、孳息,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 1、质物,即出质股权。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出质股权优先受偿; 2、孳息,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 动产质权效力及于的标的物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动产质权不仅及于质物,而且可及于质物的从物、孳息、代位物等。
    • 债权转让的效力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5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