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回避程序如下:
(一)自行回避
自行回避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况时,向本机关的负责人主动提出请求回避处理本案的恳求,本机关负责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许的决定。自行回避程序大致有以下内容:
1、恳求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在对案件做出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如认为自己与案件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况时,可以提出回避恳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回避恳求,应当以书面情势,并阐明回避的理由。
2、审查
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收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恳求时,应当尽快给予审查。回避审查以书面情势为主,必要时也可以当面听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陈述。如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回避恳求的,任命机关或者监督机关可以作为审查机关行使审查权。为了确保行政效率,审查期限一般以三天为限。由于自行回避系行政机关的内部行动,因此不需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但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如认为有懂得回避情况必要地,也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3、决定
回避恳求经审查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如认为回避情况成立的,应当立即终止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理本案的职权,并任命另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接替此案的处理。应回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到此决定后,应当尽快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接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回避情况不存在的,则应命令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持续处理本案,直至行政程序结束。对于此决定,当事人不得提出异议。如果有权限的行政机关一时不能断定接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决定中断本案的行政程序。
(二)申请回避
1、申请
当事人在行政程序进行过程中,如创造负责案件处理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的情况时,应当在程序终结之前向有权限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处理案件。回避申请应当以书面情势提出,并附有证明回避情况存在的证据材料,送至有权限处理的行政机关。如果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有艰苦的,也可以口头情势提出,招待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制成笔录,与当事人书面申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当事人在有权限处理的行政机关做出决定之前,可以撤回申请,但这并不影响他在行政程序结束之前再次提出回避申请。
2、审查
有权限的行政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后,应当尽快给予审查。审查应当以书面情势为主,必要时应当听取当事人和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陈述。审查期限一般也以三天为限,如遇有特别情况不能完成审查的,可以决定做出适当的延伸决定。但延伸期限不超过三天。
3、决定
经审查后,有权限的行政机关认为回避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对于驳回申请的决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核一次。有权限的行政机关认为回避申请理由成立的,应当决定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结束案件的处理,并及时移交至接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有权限的行政机关一时不能断定接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决定中断本案的行政程序。
与案件相关的行政人员,若是意识到自己应该回避的,那么可以自动提出回避的恳求,经审查之后,会决定是否批准其回避恳求。案件的当事人,若是认为某行政职员需要回避的,那么也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回避请求,但是提出的理由必须要充分。
-
行政诉讼法的回避过程是什么
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回避过程是什么?
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回避人员范围是怎样的
40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回避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2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2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程序
489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回避吗,行政程序法上回避的理由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5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
-
行政诉讼怎样申请回避?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8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
怎样提出行政诉讼回避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9当事人认为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法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项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检查人员。主席作为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主席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主席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行政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41、起诉 (1)起诉的条件。 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
-
行政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2程序: 1.一审: (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