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工伤并发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00:40 301 人看过

1、如何认定工伤并发症,可应用于认定。经过一年或多年的工伤鉴定,伤情发生了严重的变化和发展,可以重新鉴定或重新鉴定并发症的鉴定:

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的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是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

另一种并发症是指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的并发症,患者患有一种疾病,并且患有与该疾病相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

后者是由前者引起的

从后者的发生来看,前者和后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只是偶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后一种疾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

后一种疾病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受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对复审结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复审,工伤、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因不良因素和职业病造成的伤害。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紧急指定,但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麻醉并发症有哪些症状,麻醉并发症是医疗事故吗?
    一、麻醉过失所致医疗事故的主要情形有:1、违反规定,术前未熟悉患者病历、各项检查结果及详细检查病员,致使麻醉方式和剂量不当,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2、术前一天未按规定开好医嘱,术前又疏于询问,致使患者进食后全身麻醉导致不良后果的。3、麻醉前,未认真检查麻醉药品,误用非局部麻醉药物代替麻醉药,或误过高浓度麻醉药,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4、麻醉前,未认真检查麻醉器械是否完备、是否妥善,导致不良后果的。因器械质量问题,虽经检查,按程序操作,仍发生故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受害人主张权利的,医方仍应先行赔偿,其后可向生产者追偿。5、违反技术操作常规,单位时间内使用过大剂量麻醉药,又不采取拮抗措施;或者操作不当,致使椎管内穿刺插管、拔管中断针、折管;或者因吸入性麻醉剂药液灼伤患者眼、喉、呼吸道;或者违反消毒灭菌规范,消毒有误,导致感染等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6、麻醉后,擅离职守或未密切观察,发
    2023-02-04
    190人看过
  • 医疗纠纷时有何并发症
    医疗纠纷中患者出现并发症,有以下方式解决问题: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患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3、患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什么叫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
    2023-04-10
    151人看过
  • 如何识别因工缺勤期间的工伤
    如何认定外出务工期间的工伤如何认定外出务工期间的工伤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因工负伤或者在外出工作期间发生不明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外出工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到外地出差,并根据工作性质和单位授权的要求,自行决定时间和地区从事有关公务活动。”“外出务工”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工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本单位以外,但仍在本地范围内。第二,走出国门。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由领导指派,也可以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外。在第二种情况下,必须由领导指定员工在外出期间遭受的伤害包括意外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造成的信息损失。在本案中,虽然职工处于生死未卜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职工在外出务工期间因事故下落不明,应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不应以申报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工作中发病却因术后并发症去世能否视同工伤
    赵某自1990年起一直在费县某酒厂工作。2008年9月19日7时10分,赵某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并出现昏迷,10时45分,当地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破入脑室、脑疝、动静脉畸形,并给予手术治疗。2008年9月20日16时20分,由于术后并发症,赵某去世。赵某的近亲属向酒厂申请工伤赔偿,酒厂却以赵某死于术后并发症为由拒绝,赵某的近亲属自行申请工伤后,对认定结论不服,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本案中,赵某确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赵某的死亡应视同工伤。孙玉丛
    2023-06-10
    326人看过
  • 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如何办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的规定,如果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和疾病史,或者工伤及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在进行致残等级的评定时,应以医疗期满时,本次实际的致残结果为依据。一、职工非因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1范围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一)总则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1、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2、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
    2023-06-26
    223人看过
  • 并发症引发医疗纠纷
    内科是临床医学的基础,所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内科医疗纠纷反映在诊断上的特点是初诊时容易误诊漏诊。这是因为内科范围广,病种繁杂疑难,不仅包括人体脏腹、内分泌等内科疾病,也常常涉及外科、五官科、妇科等疾病;此外内科诊断多以物理检查或非介入性检查为主,诊断思路有一定难度,因此漏诊误诊容易发生。这就给以后的治疗以错误的导向,如果发现或纠正不及时,常常酿成重大纠纷。内科纠纷也常发生于对治疗认识上的分歧。多发生在急危重病员和疑难复杂病员治疗过程中。这类病人给治疗带来的困难是时间紧迫,难以抓住抢救时机;有时为了抓紧抢救,来不及做更多的检查,靠症状、体征和少量化验结果推测判断,这时很可能有考虑不周甚至是错误的地方。事后病员或其家属可能会对抢救治疗中的细节提出异议加以追究。内科纠纷反映在治疗上的另一个方面是治疗方式多样复杂,见效慢,矛盾多。例如为控制复杂感染用抗菌素可能引发二重感染;许多病员要用激素却可能诱
    2023-07-02
    63人看过
  • 防范假发票如何识别
    建立健全对外来发票审核的内控制度企业本身做好防范假发票的各项内部管理和控制是防范假发票的基本前提,由于很多企业不仅没有制定对外来发票涉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制度,而且实务中对假发票的防控工作也没有做好。为此,CPA应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发票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辅导企业执行到位。其中,对于企业以发票报销为前提支出的各类成本和费用,CPA不仅要让企业知晓对成本和费用支出计划(预算)审核、审批的规范要求,如对各项支出预算必要性、合理性及对支出预算审核和审批的制度规定,而且还要让企业知道对实际执行情况加强审核和监督的制度要求。如是否突破或修改了计划(预算);改变、修改计划的原因是否合理;计划是否真实和正常执行;如有变化对预算有何影响?报销手续和入账凭据(主要是发票)等是否真实、合法。CPA还应指导企业将防范假发票的内控制度传达至企业各部门,指导企业根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控制制度。另外,C
    2023-06-14
    176人看过
  • 抑郁症如何鉴定工伤
    一、抑郁症如何鉴定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班期间得了抑郁证并不属于工伤,上班期间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才属于工伤,而抑郁症并不是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二、抑郁症可以被辞退吗如果是因为得了抑郁症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2023-06-16
    413人看过
  • 如何应对工伤后遗症
    工伤职工由后遗症,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待遇:辅助器具安装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工伤条例纠纷如何处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按以下流程处理: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023-07-06
    416人看过
  • 企业并购中如何识别财务风险
    识别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方法如下:1、杠杆分析是一种狭义的财务风险衡量方法,主要通过计算杠杆系数来初步识别财务风险水平,其指标包括财务杠杆系数和资产负债率;2、股权稀释法主要比较并购前后原股东股权结构的变化,属于并购财务风险的广义衡量指标;3、成本收益法是指比较并购的成本收益水平,属于并购财务风险的广义衡量方法;4、现金存量法是指比较并购前后企业预期的现金存量水平,看现金水平是否最好、最安全。常用的方法是计算现金流动资产率和现金总资产率;5、模型分析法是指通过统计学和数学的模型构建来判断并购财务风险的一般方法。最常见的方法是建立回归分析模型,以确定企业是否面临过高的财务风险。降低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对策1、合理安排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不同支付方式选择带来的风险最终表现为支付结构不合理,恰当的支付方式就是要以最低的成本实现足够恰当的控制。如今跨国并购的支付方式日益多样化和规范化。我国企业
    2023-07-03
    172人看过
  • 如何识别骗婚行为并避免受骗
    我国并没有关于骗婚罪相关的刑法条文。因为骗婚是利用结婚的手段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属于诈骗行为,如果构成犯罪是按诈骗罪处理的。根据我国对诈骗罪的法律条文,一般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欺骗婚姻有债务怎么办欺骗婚姻,有债务的,应当这样处理:1、欺骗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不予存在,有债务的,只能按照普通债务处理,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直接由债务人进行偿还;2、欺骗婚前不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该婚姻关系就是真实存在的,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有债务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偿还不清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按照协议清偿剩余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2023-07-03
    236人看过
  • 如何识别网络诈骗并及时报警
    首先在遭遇网络诈骗之后,需要先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例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微信消息等。将被骗的事实经过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来。之后带着写上事实被骗经过的文件,以及被骗单据,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遭遇网络诈骗后该如何处理?如果你发现自己被诈骗了,那么第一时间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提供被骗过程,这时候可以要求警察陪同你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以防诈骗犯对你的银行进行转账操作。如果你是因为被骗转账,那么你可以向警方提供诈骗犯的银行卡号,通过卡号可以查询到该卡的开户点并且可以查询到资金流向,警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号获取到诈骗犯的个人信息。如果你的银行卡号密码被诈骗犯获取了,那么你可以立刻登录银行官网,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然后再去A
    2023-07-01
    183人看过
  • 发生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评残?
    我们身边可能会有不少朋友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有些伤害造成了工伤伤残等级,在这些工伤伤残中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程序上的不规范操作,还是需要一定的鉴定程序的。因此常常有人咨询:发生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评残?发生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评残?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
    2023-04-28
    389人看过
  • 并发症一定免责吗
    并发症并非医疗机构免责的法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之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如果并发症的出现是因医方违反诊疗规范所致,未尽到风险防范义务或谨慎的注意义务及积极的救治义务,那么依然需要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手术并发症医院要承担责任吗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
    2023-08-09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如何应对工伤引发的并发症,如何处理工伤并发症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3
      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工伤并发症鉴定的定义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 1、后-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 2、从后-种疾病的发生规律上看,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工伤后在治疗并发症如何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只要在医疗没有终结之前,都是可以按照工伤进行治疗,但是在工伤医疗终结之后再出现的并发症,那么是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看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 工伤并发症能算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
      治疗工伤产生并发症或后遗症,属于工伤治疗。但是,是否属于工伤导致的,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鉴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导致的并发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工伤并发症鉴定的定义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1、后-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2、从后-种疾病的发生规律上看,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只
    • 并发症属于工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治疗工伤产生并发症或后遗症,属于工伤治疗。但是,是否属于工伤导致的,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鉴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