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予纠纷案:雪x特董事长获赔1929万
雪x特(002076)控股股东及董事长柴生(化名)与李生(化名)股权赠予纠纷一案又有新结果。日前,该案在广东高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李生赔偿柴生1929.40万元。
根据诉讼请求,柴生要求李生返还其持有的公司股票522.39万股、赔偿经济损失1781.21万元(上述二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1.08亿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柴生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并已实际执行,裁定查封、冻结了李生持有的公司股票618.62万股及其他资产。为此,裁定同时查封、冻结了柴生持有的公司股票700万股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广东高院对上述诉讼请求做出如下判决,驳回柴生对李生返还其持有的雪x特公司股票522.39万股的诉讼请求;同时,李生赔偿柴生1929.40万元。限于此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按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双倍支付利息。
这桩诉案并非孤立事件,为激励高管,柴生曾分两次将名下公司股份无偿赠与李生,双方同时约定李生要在公司服务满一定期限,若中途退出则将收回股权并给予经济赔偿。由于李生提前辞职,2007年9月29日,柴生起诉李生要求其返还获赠股票并赔偿损失。
为此,双方曾多次对簿公堂。2007年10月29日,雪x特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李生起诉雪x特,请求撤销雪x特对他的辞职决议;李生于当年的11月23日进一步起诉雪x特,请求获得经济补偿及董事津贴;2008年1月31日,李生不满南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决而继续起诉。
上一次双方的交手是在2008年9月16日,广东南海区人民法院认为,雪x特提交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被告李生为了非法目的无故起诉、滥用权利,故驳回雪x特诉讼请求。
从上述双方交手的历史来看,原高管李生与董事长柴生之间的纠纷似乎还不会就此了结。公告显示,李生如不服此次判决,可在收到此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高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苹果任命阿特莱文森为新任董事长
290人看过
-
加拿大公司董事长专利权遭侵上海获赔50万
433人看过
-
英特莱诉新辰陶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290人看过
-
股权纠纷的特点及案例分析
321人看过
-
产权纠纷房产可以赠予吗
429人看过
-
温斯莱特获得胜诉得4万美元
110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莱芜房产附条件赠予纠纷律师如何收费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5(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股权能赠予吗?股权赠予都有哪些类型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4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可以赠予的,赠与股权,和其他赠与合同一样,作为实践合同,需要实施赠与行为合同才能生效。那么,股权赠予都有哪些类型?
-
滑雪撞人纠纷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9滑雪撞人纠纷赔偿如下: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
-
股权董事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1],董事(MemberoftheBoard,Director),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上市公司还会设立独立董事(independentdirector),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
-
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议案的意思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7董事会的职权来自于股东会的授予 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职权源于股东会.部分职工选举产生的董事,重点标明的是公司的民主决策机制. 先有股东会、董事会,后成立公司 《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设立公司前,发起人股东应制定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等,并选举产生董事,形成董事会.后再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