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商标局撤消后,商标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评委提起撤销复审申请,申请有两种方式、途径:
一是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二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对于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撤销复审事宜的,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注册大厅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受理窗口当面提出申请或者以邮寄方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提交撤销复审申请。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撤销复审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撤销复审事宜的,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一份。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一、商标复审有哪几种情况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第五十二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
商标撤销复审审查时限
112人看过
-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商标还能用吗
168人看过
-
商标提出异议复审期限
60人看过
-
如何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200人看过
-
如何撤销商标,撤销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365人看过
-
提出撤销对方商标要钱吗
95人看过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更多>
-
商标撤销复审裁定书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关于商标撤销复审裁定书的有关内容,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1] 裁定书的格式、写法、署名等与判决书基本相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
-
商标如何撤销重复申请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2能。申请人提交的商标重复的,商标管理部门会要求申请人进行更正,或者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
-
商标撤销复审的期限是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6申请人可以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之前申请撤回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
-
商标异议, 复审, 撤销, 区别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1)商标异议复审: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2)商标驳回复审: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3)商标撤销复审:指当事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
-
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申请撤销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4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由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争议的注册商标的情形有以下2种:(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裁定撤销该项注册商标,这里所指的违法行为,其内容包括:①就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