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13:16 199 人看过

股权转让未办理变更登记可能会引发争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有效力吗
    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有效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13
    272人看过
  • 转让股权被拒办变更登记怎么办
    2006年3月31日,某某公司成立时有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注册资金300万元。来自湖北武汉的王某认缴出资额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实缴的出资额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07年7月11日,浙江温岭人彭某与王某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彭某无偿受让王某拥有某某公司5%的股权。同月,某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彭某无偿受让王某的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但之后,王某并未协助某某公司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2008年10月初,彭某以原告身份把某某公司和王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某某公司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而王某协同该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向法院提供与王某的和解协议书、股东会决议及出资证明书。某某公司对彭某诉称、证据无异议;而王某则未应诉答辩。法院认为,彭某与王某签订的和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经某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属合法有效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王某理应协助某某公司
    2023-04-21
    53人看过
  • 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的风险规避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近年来,像上述案例中利用非法手段骗取股权变更登记的类似案件屡见不鲜,不但给公司的投资者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也给公司登记机关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一方面,有限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会遭到损害,另一方面企业登记机关也往往被卷入双方的民事纠纷中去,牵扯许多无谓的精力。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可将公证制度引入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过程
    2023-08-17
    15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民事法律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股权自由转让的同时,由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也最为常见。归结起来,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对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要有二类,即民事法律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一、民事类法律风险民事法律方面,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三种:转让方的股权瑕疵、受让方的支付违约和转让程序瑕疵。(一)转让方的股权瑕疵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是构筑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以及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基础。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转让方的股权瑕疵包括转让方违反出资义务、名义股东转让股权和股权重复转让三种情形。其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表现为出资不到位和抽逃出资。1、违反出资义务未履行出资义务、
    2023-05-18
    31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怎么办?
    从公司法第32条第3项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判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协议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又根据新公司法第73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此规定明确股权转让后须变更股东名册。一、股东名册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吗股东名册需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
    2023-06-22
    11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的性质要进一步细化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首先要明确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性质。在这里,我们应该把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转让(即股权取得)区分开来。股权转让合同是一种债权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产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产权变动)的原因。股权转让(完成或生效)是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即债权表达一致)并以一定方式(交付或登记)实现的股权变更的效力,因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实际上是一个产权变更的效力问题,其实质是产权变动行为实践中,股权转让合同已签订,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时有发生,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者虽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将公司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将未经公司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视为无效合同。这是债权行为与物权变动行为的混合,违反了当事人合同自
    2023-05-07
    46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6、新股
    2023-03-26
    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处理变更登记会引发什么纠纷
    一、股权转让未处理变更登记会引发什么纠纷股权转让未登记就没有公示,就不能对抗第三人。转让人可以进行一股二卖,承担一份违约责任。但是已变更股东名册的,股权已经转让,受让人已具有股东的资格。《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2024-01-27
    20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已质押股权能否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转让股权后,股东对后来发生的债务要需承担责任吗?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二、股权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
    2023-05-07
    1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税收规定有哪些?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义务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是股东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一般如果是内部股权转让是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如果是股权外部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动的同意,当时股权转让是需要经过办理一些手续的,手续办理后才算股权完全变更,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会产生税费,因此我们需要了解股权转让税费规定。一、股权转让税收规定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
    2023-06-09
    207人看过
  • 关于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的定义
    纵向看,说来令人吃惊。1980年我们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的时候,内地城镇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在40元左右,800元的起征点在当时是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所以当年征收的个税也就10多万元。个税法实施到1993年,月薪超过800元的纳税人才占1%。此后,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03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6000元,较23年前增长了15倍。2004年,月薪超过1500元的纳税人占到约24%。《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鲁-宁认为,去年城镇人均消费支出1143元,以1500元作起征点,实在“残酷”了些。再从纵向看,与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增长相伴的,是财政收入远高于GDP的高速增长和居民收入相对于GDP的不断下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1.3万亿元,2004年上升到2.6万亿元。仅4年时间,财政收入就翻了一番,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
    2023-04-21
    256人看过
  • 受让记名股票后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办理工商登记但是受让了记名股票的是享有股权的。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此类股票利于公司了解、掌握股东的人数及股票的流向,便于公司控制。一、如何处理股东撤资退出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股权转让;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4、发给股票请求权;5、股票过户请求权;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
    2023-04-06
    78人看过
  • 股权变更没在工商部门登记是否有效,股权转让有哪些
    一、股权变更没在工商部门登记是否有效股权变更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股权转让需要变更登记后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1、公司负债风险2、债务转让法律风险(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
    2023-04-19
    165人看过
  • 股权登记变更有哪些类型
    1、股权登记变更有哪些类型?
    2023-05-07
    38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不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对股东仍不知情的转让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股权转让后的工商登记主要是可以对抗第三人,起到公示作用。但股权转让不以工商登记为必要生效条件(但股转合同约定登记生效的除外)。所以只要股转程序合法,对价合理就可以生效。但如果转让后不作变更登记,就存在工商登记中显示的股东仍然是转让人的名字,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来讲,这些股份表面上仍属于转让人而不属于股权收让人,其法律后果就可想而知,要证明其已经转让要花许多精力,麻烦会很多。另外还可能涉及税收问题,所以
    • 有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办理指南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27
      1、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根据公司变更情况,填写相应的变更营业执照表格,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要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并加盖公章。此外,还需要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老的代码证原件。 4、前
    • 股权转让未经变更登记有效,法律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3
      公司变更股东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新股东的身份信息、股权转让合同以及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工商登记后才取得股东资格。
    • 股东转让股权但未登记变更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甲乙共同成立公司。后甲在征得乙同意的前提下,将其股权转让给丙,但二人进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那么甲将股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是有效的,只因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该股权转让行为不能对抗第三人。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股权转让有相关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
    • 股权转让的股权变更登记有何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故协议应自成立时生效。 工商过户登记仅为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工商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协议双方仍应依约定履行各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