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诉的提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
二、提出反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反诉是被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使原告撤诉,被告的反诉依然可以继续,而不会因原告的撤诉而不成立或终止。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反诉的程序要件程序要件是指反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提起的方式、时间及审理等条件。
(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
(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应由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反诉和本诉均可一并由审理本诉的法院审理,即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起诉。这在立法上应明确作出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一般是由被告一方提出的,当热反诉的提出往往都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并且《民事诉讼法》中就提出反诉的时间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当热,此时提起反诉必然也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法院是可以不对反诉进行立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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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反诉提出时间有规定么,应该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7法律分析 民诉中反诉提出时间主要有以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 2、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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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申请反诉,关于反诉提出时间有规定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时间提出,在我国民诉法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最好是在答辩的过程中提出,最迟也要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在反诉提出的时候,庭审辩论还没有结束,原告还是有反驳的机会,并且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在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了反诉,那么就要重新进行诉讼程序,就会拖延本诉的审理。 但是在庭审辩论结束后也不是不能提出反诉。因为在经过起诉、答辩后,特别是庭审辩论以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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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反诉提出时间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对自诉人提出反诉。反诉适用于自诉的规定。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作为被害人指控自诉人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反诉必须有四个条件:(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反诉案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