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单位可以收回房改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05:18 78 人看过

问:单位1998年以我的名义分配给我与爱人(与我同在一单位)一套房,并且已经房改。分配此房前,单位工会要求每人写一份保证书,我写的大意是:如我们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离开单位,则自愿交还住房。最后只签了我的名字。在随后的购房协议其他约定栏没有填写任何约定。现在我爱人仍然留下,我辞职单位是否可以收回房改房?是否可以以给我分配住房为由,不准我辞职?

答:现在这类问题很多,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房改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单位往往已分房为条件,强迫职工签订所谓服务承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背职工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受理此类案件,这我认为也不妥。至于辞去公职,单位更无权阻拦,劳动者由自主择业的自由,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办理房改房上市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二)产权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三)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房产局;

(四)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五)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至此,买卖双方就可以径直去交易办理新的产权证了。

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查询,明辨真假。

二、房改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房改房是针对特定的人群,享有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房改房买卖纠纷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单位与职工签订买卖房改房协议,由此产生的纠纷。因双方是从属关系,不是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的平等主体,该协议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具有职工实物福利分配住房的社会保障性质,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房改房政策规定以及地方政策处理。因此,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提起诉讼的,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二是职工取得房改房后,出卖给第三方而产生纠纷。根据《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职工购买房改房,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可依照现行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转让。该买卖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产生纠纷,可根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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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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