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抢劫罪能判多少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01:24
242 人看过
肇事者有责任为伤者垫付医药费吗我国法律未规定肇事者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但是保险公司是有此项义务的。此外,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杭州律师他们的罪行会被定为抢劫罪的既遂还是未遂,抢劫罪既遂未遂的界定是?
457人看过
-
持刀抢劫现在判多少年,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264人看过
-
抢劫罪多少钱既遂
323人看过
-
抢劫未遂怎么定罪抢劫未遂怎么判
245人看过
-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实践
245人看过
-
多次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刑罚评估
7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更多>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最新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相关咨询
-
抢劫罪既遂怎样判断, 抢劫罪既遂与抢劫未遂的界限及量刑标准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一、抢劫罪既遂怎样判断(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什么抢劫罪未遂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抢劫罪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
-
如何认定抢劫罪,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抢劫罪要判多少年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3涉嫌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法定刑10年以上,一般以抢到财物作为既遂标准。,【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
-
如何区分抢劫未遂与抢劫既遂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3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
-
抢劫罪的非罪与既遂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一、抢劫罪的罪与非罪抢劫罪的罪与非罪需要严格划分,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2、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