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0:53:00 197 人看过

参保员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即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含区外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均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园区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

(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相关链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怀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及终止
    失业保险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后,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数额按照其工作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按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总和。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二)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
    2023-05-29
    166人看过
  •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享受待遇
    【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费参保享受待遇【办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59号【办理条件】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计发标准缴费年限为1、2、3、4、5、6、7、8、9、10、11、12年,对应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为3、6、9、12、14、15、16、17、18、20、22、24个月。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情况: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申请材料】1、参保单位申请为其参保职工办理失业手续的报告。在报告中应写明参保时间,缴费情况,参保人数,本次失业人数,失业原因等;2、参保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3
    2023-05-30
    355人看过
  • 台州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
    根据《吉林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29
    173人看过
  • 广州外来工可享受失业待遇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有效的失业登记记录,是失业人员享受各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比如,本市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等等。《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该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广州的失业登记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外来务工人员领取失业证之后,同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果自行创业,还可以享受每年8000元的税收优惠。“广州市是全国鲜有的向非本地户籍人士开放失业登记的城市。”广州市人社局就业处有关人员介绍该办法的最大亮点,也鲜为人知,而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可以享受不少政策优惠。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本市户籍的各类失业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可以个人办理失业登记。“是否符合条件由信息系统自动判断。”只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就成,办失业登记也不是入职或办理就业登记
    2023-04-26
    483人看过
  • 苏州园区低保申请条件
    一、苏州园区低保申请条件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二、提交哪些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收人证明: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4)相关证明材料: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
    2023-05-28
    417人看过
  • 苏州失业保险都有谁能享受和参保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以上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注意事项: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2、下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职工医
    2023-05-10
    187人看过
  • 茂名失业人员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城镇户籍的被保险人失业后,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3-05-29
    317人看过
  • 失业妇女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有很多准妈妈在怀孕后辞掉工作,在家安心照顾即将诞生的宝宝,所以这类准妈妈属于失业妇女。因此很多全职妈妈对生育期间有哪些待遇比较关注。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一、生育生活津贴待遇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5、符合第1、2项的失业妇女,还可以享受以下生育生活津贴:①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②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月生育生活津贴待遇标准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
    2022-10-15
    111人看过
  • 所有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事业领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保险条例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3-07-27
    269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与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与标准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所在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经办机构核实后,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二、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是怎么算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一)累计缴
    2023-06-04
    397人看过
  • 怎样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09
    281人看过
  • 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怎么样
    失业保险的征缴具有强制性,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否则构成违法,因此该信息科技公司的做法必须纠正。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费。2015年《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2年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除此以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到以下待遇:(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个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
    2023-05-13
    98人看过
  • 非苏州籍职工也享生育保险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从苏州市获证实,苏州生育保险从一开始就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同时纳入,并享受同等待遇,这也是苏州市生育保险一大特色。苏州生育保险已覆盖与苏州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苏州籍外来农民工(职工)。到去年末,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22.1万人(其中市区72万人)。为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去年7月1日起,苏州市制定并施行《关于贯彻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通知》。政策调整后,参保职工只需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即享受相应待遇,取消了原来须不间断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规定,当月参保,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降低了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门槛"。(苏州市总工会研究室)
    2023-06-04
    1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须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常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
    • 参加失业保险满足哪些条件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
    • 2022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